合肥市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发现销售或燃放举报可得高额奖金 【快速复制本文链接】

    2018/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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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史上最严禁放令来啦!从2018年1月1日起,包括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在内的整个合肥市区将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禁放政策。原有的临时销售点和常年销售点全部取消,不得再核发新的零售许可证。

元旦起合肥市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自2018年1月1日起,合肥市区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禁放政策,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长效机制,严禁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和燃放,有效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禁放区域包括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

取消禁放区域内123家烟花爆竹常年销售点

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处相关人士表示,结合《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2018年1月1日后原有的临时销售点和常年销售点全部取消,不得再核发新的零售许可证。

“禁放区域内共有123家烟花爆竹常年销售点,主要集中在高刘和小庙,有110家。”工作人员表示,原有的临时销售点零售许可证已经到期,常年销售点的零售许可证基本都在2018年1月1日前到期,只有10多家的零售许可证最迟在2018年1月10日前到期。届时,工作人员会提前做好工作,保障禁放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我们还将和公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坚决查处非法运输、销售、存储烟花爆竹行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处相关人士补充说,也希望各批发企业按法律规定在行政许可范围内销售,做到依法经营、守法经营,不向无销售许可证的经营户供货。

业主放烟花爆竹 物业不劝阻将受罚

据统计,合肥88%的违规燃放都发生在住宅小区,而烟花爆竹警情数量最高区域则为新入住小区,逢周末、农历双日等举办婚礼较多日期,也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因此,物业服务企业在做好小区烟花爆竹限放管理方面就显得尤为重要。

日前,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召开了全市物业管理小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动员大会,并出台《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小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2018年1月1日起,物业管理小区全面实施烟花爆竹禁放政策,各级物业管理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相关小区禁放工作宣传以及违规燃放劝阻、举报工作。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还会成立4个工作督查组,对各区物业小区内禁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检查督导,并集中组织考核验收,确保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禁放工作将被纳入各物业管理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年终考核、评先评优工作当中。

对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劝阻、举报工作的,要约谈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并上报公安部门依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全市建筑工地执行“禁放令”

日前,市城乡建委发布《全市建设领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合肥市城区各建筑工地内将全面执行禁放规定。

根据《方案》,各级工程监督机构要与辖区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签订承诺书,各责任主体自觉遵守“禁放令”。各级工程监督机构在加大建筑工地巡查检查的同时,加强烟花爆竹禁放执法力度,凡城区建筑工地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各监督人员要及时制止,并记录不良行为;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坚决予以曝光,并通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市城乡建委将对各区、开发区进行督查,对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追究责任。

市民可投诉举报最高奖励2000元

合肥市将建立非法运输、违法燃放烟花爆行举报反馈制度,对相关投诉举报,及时登记、查处,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并给予奖励。

安监和公安部门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线索,您可以拨打12350或者12345进行举报,根据《合肥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500-2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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