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雷学明指控,2005年底三合一选举前,陈水扁及民主进步党籍“立委”赖清德、前“立委”徐国勇分别在电视节目及记者会上抨击拉法叶舰军购弊案,指称雷学明等海总采购案决策小组成员收受美金两千万元佣金。
雷学明、王琴生、张瑞帆、康世淳、程志波等五名前海军军官认为名誉受损,对陈水扁、赖清德、徐国勇提起刑事诽谤自诉,并提出附带民事求偿,共计新台币二十亿一千万元。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六月十六日审理此案,曾依被告身分传唤陈水扁,但他委托律师请假未出庭。承审法官曾正龙当时认为陈水扁请假没有正当理由,要求下次法院再传唤时必须到庭,否则将依法拘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