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昨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296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0%。
具体来看,今年上半年,城镇国有经济单位平均工资为13800元,同比增长了17.0%;城镇集体经济单位为7789元,增长了18.9%;城镇其他经济类型单位为12610元,增长了19.2%。
对比相关历史数据不难发现:今年上半年,全国居民收入实际增速已经出现回落———2007年上半年为10990元,同比增长18.5%;2007年全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4932元。
同样是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今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65元,同比增长14.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仅增长6.3%,远低于去年14.2%的实际增幅。
在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袁钢明看来,造成上述现实的原因在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下降,直接导致居民的消费性支出增速下降,并严重影响城镇居民的消费能力。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在保持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背景下,出现一定程度的物价上涨是能够被容忍的。”但袁钢明同时指出,下一阶段,提高普通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人群的工资水平势在必行。
“只有把握好经济增长和抑制通胀的平衡点,提高民众对物价上涨的承受能力,才能最终达到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目的。”袁钢明说。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