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省青年就业创业行动,引导广大青年艰苦奋斗,自主创业,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即日起开展第三届“陕西青年创业奖”评选活动,并对“青年创业行动”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陕西青年创业奖”的评选对象是通过创业实现就业或再就业,并为社会创造了一定就业岗位的青年。符合下列条件可报名参加“陕西青年创业奖”的评选:年龄在18至40周岁之间,主导创办了至少一家企业,是本地区青年创业者的杰出代表;所创办企业每年招收应届大学毕业生不少于10人,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或农村富余劳动力100人以上;所创办企业发展思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注重以人为本、技术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实际运营两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成长性;所创办企业社会责任感强,在促进当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具有示范导向作用;积极支持青年就业创业行动,在参加大学生专场招聘会、为青年提供就业实习或创业见习机会、建立青年创业基金、加入青年创业导师或专家志愿者队伍等方面有实际行动;所创办企业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无违反《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规的不良记录者。
“青年创业行动”优秀组织单位的评选对象是组织实施“青年创业行动”并取得明显实效,在全省范围内起到先进示范作用的各级基层团组织、劳动保障部门、青年就业服务中心以及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机构。“青年创业行动”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是在实施“青年创业行动”过程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团干部、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青年就业服务中心和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青年企业家。评选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12日。
通过筛选、公示,最终将确定10人为第三届“陕西青年创业奖”获得者,并在10月份由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表彰。
来源: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