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9部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的部署安排和工作要求,我市于6月15日至7月15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行动,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督促检查,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市共抽调专项行动执法人员1333人次,集中检查“四小”企业及用人单位1517户,其中小煤矿115户,小砖窑129户,小矿山167户,小作坊290户,城乡建筑工地及其他用人单位818户,涉及劳动者8.3073万人;督促用人单位补发工资30万元,涉及劳动者120人;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0215万份;督促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108户,涉及劳动者6153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118户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1户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全市开展联合检查和专项检查以来,未发现用人单位拐骗农民工和智障人员、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故意伤害等严重违法犯罪现象。
来源:乐山市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