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是本科(高职)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完成项目设计、组织、实施、分析、总结等工作。2008年至2010年市教委将每年分别资助1300个左右的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项目。原则上理工类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文科、艺术、经管类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项目经费由学校代管,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研究经费,学校不得提取管理费,不得截留和挪用。
学校要为参与项目的学生配备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的创新性实验和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的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学校的示范性实验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要向参与项目的学生提供必要的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项目的期限一般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