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9月18日召开的邢台市贯彻落实省政府60号文件精神会议上获悉,今年全市在岗职工工资增幅将达20%,到2010年全市企业职工工资达到全国企业职工平均水平。副市长张砚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2007年,邢台市企业职工平均水平为18781元,按2010年达到全国企业职工平均水平36300元测算,平均每年要增加5839元。今年,省政府下达我市在岗职工工资增幅考核目标为20%。按照省政府要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统计局、财政局、总工会制定了《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考核办法》,依据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下达了考核目标,并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
按照省政府60号文件精神要求,全市各县(市、区)要在2年内在各类企业基本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今年,60%以上的国有企业和40%的非国有企业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当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企业为纳入工资统计范围的企业和德龙钢铁、旭阳焦化等507家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另外,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要向一线职工倾斜。
张砚平指出,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清理和废止一切阻碍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的条条框框,推进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支持和鼓励企业为职工增加工资。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形成提高职工收入的合力。要以贯彻落实《河北省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为重点,抓好职工较多、效益较好、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促进职工增资。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劳动保障执法力度,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 稿件来源: 邢台新闻网—邢台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