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级别不变、工资走到哪都一分不少,事业单位这种跟公务员类似的“以级别定工资”方式将成为历史。昨日,武汉市人事局下发通知,在全市首批14家事业单位试点“以岗位管理代替级别管理”的全新用人机制,并将在全市逐步推广。
昨日的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点工作会议上,武昌区6家、市卫生局2家、市教育局3家中小学校、市文化局公共文化单位和文化院团各1家、市科技局科研事业单位1家等被确定将率先“吃螃蟹”,试点工作将于11月底完成。
这一次人事制度改革的对象为:凡经市、区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办理手续的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以及经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并将逐步涉及全市4400多家事业单位的18.7万职工。
武汉市人事局局长潘汉生介绍,过去事业单位实行的是职务等级工资制度,待遇随人走;新的工资制度则进一步与公务员工资脱钩,把职务等级工资变为以岗定薪。
根据国家及湖北省有关规定,我市事业单位岗位将被分为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三大类,这些岗位分别有8个、13个和5个等级。而目前,事业单位职工只是按三大类的工资级别笼统定薪,比如对技术人员来说,只拿该专业技术类的最低工资,而不是按13个等级区别开来拿工资,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及岗位重要性没能很好地体现出来。
来源:长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