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5日表示,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将于近期启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
融资融券业务将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进行。根据证券公司的净资本规模、合规状况、风险控制指标和试点方案的准备情况择优批准首批试点公司,之后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范围。试点将兼顾不同类型和不同地区的证券公司,试点期间只允许证券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
与此同时,证监会将抓紧进行转融通业务的设计和准备。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后,融资融券业务将会成为我国证券公司的常规业务。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