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施工企业用工管理和民工工资支付,从源头上完善民工工资发放管理措施,维护民工合法权益,日前,黄山市建委、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自2008年1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制度,农民工工资将通过银行卡进行发放,各施工企业(项目部)到项目所在地的农村信用联社开设帐户,提供农民工名单,委托为每一位农民工办理一张银行卡,通过银行卡统一发放农民工工资,农民工持银行卡可以在全省农村信用联社任何一个网点办理存、取款及转账业务。此次推行农民工工资“一卡通”发放,全市计划分试点推行、中心城区推行和全市全面推行三个阶段,计划到2009年1月底,全市实现所有农民工工资凭卡发放。 |
来源: 黄山市劳动保障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