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省将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计划,在政府促进、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原则下,2008年至2012年,每年力争扶持5万名城乡劳动者和回归创业人员成功创业,带动就业20万人左右。
为此,省政府要求各地放宽创业者的市场准入和经营场所限制;建立创业孵化基地;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提供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后跟踪服务等“一条龙”跟踪服务。各级小额贷款担保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对贷款申请对象的资格审查、提供担保承诺、确定贷款额度、负责到期贷款的回收、协助做好呆账的认定和代偿以及协调落实担保基金等工作。
来源: 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