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重组企业出台新政策 改建后减免契税
经济形式 加入时间:2010/1/5 19:03:26 科杰在线 pc354.com
北京日报讯 (记者 沈衍琪)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1月4日就企业改制重组中涉及的若干契税政策发布通知。其中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此外,国有、集体企业出售,被出售企业法人予以注销,并且买受人按照《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其中与原企业30%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免征契税。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