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日公布2008年四季度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而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近日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城镇经济活动人口的失业率大概是9.4%.
为什么会造成这么大的偏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昨天解释说,这涉及到两个概念,即“调查失业率”和“登记失业率”。
9.4%是调查失业率。尹成基表示,“这个数据是一个七千人的抽样调查结果,七千人当中城镇经济活动人口是2288人,其中这里面失业者是200多人。”
尹成基说,“登记失业率”主要是指在报告期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占期末城镇从业人员总数与期末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之和的比重。分子是登记的失业人数,分母是从业的人数与登记失业人数之和。
据尹成基介绍,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建立登记失业制度。但是,这个指标有其不足之处。尹成基说:“它在一定时间内,反映总体失业状况的敏感程度不是很强。此外,有一部分失业人员没有进行登记,这就可能不是很全面反映状况。”
据介绍,为了及时、真实、全面反映中国劳动力资源和失业状况,2005年我国开始进行劳动力调查,目前已经进行了七次调查。尹成基说:“由于两个失业率在统计方法、指标定义和统计范围上都不相同,一般不好直接进行对比。如果只从数据本身来看,这几次调查结果和城镇登记失业率相比大体上高一个百分点左右,这两个失业率反映的就业和失业变化趋势是一致的。”
尹成基表示,由于我国劳动力调查开展时间不长,缺乏经验的积累,还需要有一个完善和改进的过程:“我想经过一定的检验、分析之后,我们会争取尽早地发布调查失业率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