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失业人员低保对象成功创业可获奖励
创业新闻 加入时间:2010/3/20 11:10:18 科杰在线 pc354.com
福建省18个省级部门日前联合发文,表示对城镇登记的失业人员、城乡低保对象等就业困难群体成功创业的,将由地方政府给予一定数额的创业奖励,省级财政也将按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助。
由福建省发改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人事厅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意见》中决定,福建允许创业人员选择最低出资门槛注册企业,并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出资多少不受限制;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外,所有行业和领域全面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创业人员申请企业名称登记,可允许其将行政区划放在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之间使用;高新技术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类公司股东以科技成果出资,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其出资比例可达到注册资本总额的70%;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进一步落实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对中小企业的扶持。
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