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鼓励引导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
大学生创业 加入时间:2010/4/7 18:15:18 科杰在线 pc354.com
从镇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鼓励全民创业,实现创业富民,镇江市决定设立总额1000万元的市区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用以鼓励、引导、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并带动就业。其中,今年400万元,明年600万元。
根据市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及人事三部门近日联合制定的《镇江市市区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创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创业孵化基地开办补贴、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大中专毕业生初始创业补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困难群体创业实物补贴、创业示范基地奖励,开展创业项目征集(推介)、创业宣传、跟踪服务和创业表彰等项支出。
对经验收认定的市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自建和利用社会现有资源建立的创业孵化基地,安排本市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等人员进场创业实验的,授予“镇江市创业孵化基地”称号,并由创业扶持资金给予一次性补贴。凡市区所属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等企业每引进一名大学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企业和大学生个人3000元和1000元补贴。对市区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领取《营业执照》初始创业,且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市创业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创业者1000元补贴。对本市符合条件的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进入经认定的市级见习基地见习的,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费补贴。对经认定的就业困难群体办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标准的一次性给予创业实物帮扶。
另外,对市区开展创业示范街道(乡镇)、创业示范社区(村)、创业示范培训基地的,经验收认定,由市创业扶持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在京口、润州两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凡是受到市创业扶持资金奖励的,由两区给予50%的配套。
来源: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