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莫成大学生创业“阻击手”
大学生创业 加入时间:2010/4/15 20:35:59 科杰在线 pc354.com
毕业3年的大学生王安立在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北路租了一家17平方米的店面,没想到刚开始装修就被城管执法人员罚了1000元,而且两天来了3拨执法和收费人员。(见2009年4月13日华商网)政府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政府下属的执法部门却充当了“阻击手”,这实在是一件匪夷所思的怪事。
就这起创业大学生对租用店面刚刚进行室内装修尚未开业,便连遭执法人员“骚扰”的事件,西安碑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科曹姓负责人表示,他们也鼓励创业,但不能因此而降低对经营者的要求。这种说法听起来颇有道理,但就此事稍加分析不难看出,他们的“执法”行为不能不令人置疑。首先,对室内装修罚款于法无据。根据《西安市室内装饰管理条例》规定,实行监督检查的是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城管显然并非职能部门,自然没有权力对大学生搞室内装修“执法”。今年2月实施的《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规定,城管执法部门可依据相关法规,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修建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及建筑施工中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并不包括“室内装修”,城管凭什么对其罚款?其次,卫生费收费标准荒唐离谱。前来收取卫生费的街道办工作人员要求按10元/平方米缴纳卫生费,还须按室内立体面积来计算,算下来又是700元多元。王安立称,接过这个门面时,上个房客告诉他,有些罚款和收费是可以“商量”的。执法和收费可以“商量”本身就十分荒唐,按室内立体面积收费则太离谱。笔者只听说过卫生费收费按房屋建筑面积,未听说过墙壁和天棚也要收费。第三,存在明显的以罚代管问题。到现在,王安立的装修还在进行着,但让他困惑不解的是:罚款过后,再没有城管人员来说办装修审批的事,难道执法真的就是一罚了之?
在国内经济下滑和大学生就业面临困难的形势下,鼓励大学生创业已成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政策。西安与各地一样,在贷款、税收、办理证照等方面为大学生创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然而,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却囿于“创收”的惯性思维继续我行我素,显然需要尽快改弦易辙。因此,我们不仅期待西安的城管部门尽快将1000元罚款退还创业大学生王安立,并就此认真进行反思,而且希望各地执法部门能够引以为戒。
来源:天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