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综合报道
  • 经济形势
  • 劳动就业
  • 政策法规
  • 热点推荐
  • 创业新闻
  • 创业指导
  • 创业课堂
  • 创业故事
  • 大学生创业
  • 广州3户家庭出租经适房被惩 5年内将不得再申请

    经济形式  加入时间:2010/6/5 9:54:22  科杰在线 pc354.com
    广州日报讯 (记者 赖伟行 通讯员 穗房宣)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昨晚通报,市住房保障办最近对金沙洲经济适用住房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程富强等4户家庭将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或承租的新社区住宅出租或转租。市住房保障办经研究决定,根据有关规定对这4户家庭进行处理。
    据悉,市住房保障办正在调查核实程富强等3户家庭提供的收入、资产或住房情况等资料,对协助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市住房保障办将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相关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市住房保障办负责人表示,今后凡发现将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出租、出借或将所承租的新社区住宅转租、转借的情况,发现一宗处理一宗,绝不手软。举报电话83192727,来信请寄广州市豪贤路193号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邮编510030,也可通过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上信箱”举报,网址http://www.laho.gov.cn/wsxx/wsxx.jsp。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经研究决定:
    ○ 根据《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规定,程富强等3户家庭购房后将经济适用住房出租,情况属实,责成程富强等3户家庭立即退还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部门依法注销其房地产权登记,市住房保障办退回房价款,退回房价款按原购房价格每年扣减1%计算;程富强等3户家庭自退出经济适用住房之日起,市住房保障办5年内不再接受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
    ○ 根据《广州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新社区住宅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周家钿家庭在租赁期内,将承租的新社区住宅转租,情况属实,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市住房保障办立即解除与周家钿家庭的租赁合同,收回其承租的新社区住房,并将按租赁合同的约定追收市场租金与成本租金的差额。
    来源:广州日报

    热点推荐
    综合报道
    经济形势
    创业新闻
    创业故事
    联系我们 | 客户案例 | 热门影视 | 音乐试听 | 在线短片 | 游戏在线 | 动漫中心 | 笑话 | 热点关注 | 安全公告 | 系统教学 | 软件下载 | 生活常识 | 创意 | 源码 | 资源 | 美女写真 | 壁纸 | 系统美化

    地址:合肥市临泉路香格里拉花园 电话:0551-4214636 邮箱:pc354@pc354.com QQ:55769640 
    版权所有:合肥恩源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科杰服务(www.pc354.com) 建议使用IE7.0或以上版本,最少1024分辨率浏览本站,可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