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综合报道
  • 经济形势
  • 劳动就业
  • 政策法规
  • 热点推荐
  • 创业新闻
  • 创业指导
  • 创业课堂
  • 创业故事
  • 大学生创业
  • 新《保险法》10月1日正式实施 更注重利益保护

    经济形式  加入时间:2010/6/6 19:34:03  科杰在线 pc354.com

    10月1日起,新《保险法》将正式实施。与现行保险法相比,新《保险法》的一大变化就是在规则完善和制度设计上更加注重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利益的保护。
    现行《保险法》是在1995年制定的,今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之进行了修订。这次共修改了现行保险法中的33个条文,另外增加了6个条文,使《保险法》从原来的152条增加到158条。比如投保容易理赔难、保险合同看不懂、保险标转让纠纷等问题,新的《保险法》对这些都作出了妥善的修改,使得各方的权益都能得到保护。
    保险公司没有主动询问病史,投保人可以不说
    投保人可能遇到过这样的烦心事:有的保险公司为了增加保费收入,只顾大量吸收客户投保,等到出险时却说客户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客户在投保前患了重大疾病,投保时工作人员又没问,结果病情发作时,保险公司却以“投保时隐瞒了病史”为由拒绝理赔。这样一来,对投保人来说白白交了大量的保费。在新《保险法》正式实施以后,保险公司再这样做就行不通了。
    从投保角度看,新《保险法》增设了不可抗辩规则,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即保险合同成立满两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除合同。修改后的《保险法》,首先是限制保险人合同解除权,突出了对被保险人的保障,强化了保险公司的说明义务。
    业内人士注意到,新《保险法》借鉴了英美法上禁止反言制度,对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做了更宽松的规定,告知范围仅以保险公司的询问为限。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没有询问的事项,市民可以不告知保险公司。即使市民在投保时“故意”隐瞒了病史,若保险合同从成立之日起已经超过了两年,保险公司就不能以“客户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解约或拒赔。这既减轻了投保人告知义务负担,也限制了保险人的抗辩权利。
    专家认为,新增的“不可抗辩条款”有利于督促权利行使,稳定保险合同关系,尤其是对于长期人身保险合同项下的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意义重大,可有效保护其权益,并且填补了现行保险法的空白。
    未作提示说明的,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
    在当下有关保险投诉中,投保人投保时,只有在签订合同后才能看到详细的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最让人反感。新《保险法》中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也就是说,投保人在填写投保单的同时,可以看到自己所投保产品的具体条款。
    此外,新《保险法》对于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免责条款”,强调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向投保人作书面或口头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明确财产转让后,保险合同仍有效
    对于财产保险来说,目前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是:财产保险合同存续期间,如果保险标的因买卖、赠与等发生转让,转让后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赔不赔?家住浦东的王女士现在就遭遇这样的麻烦,她不久前买了一部二手车,成交后虽然车主名字改了,但保险的投保人并没有更正,仍然是前车主的。她担心如果一旦发生事故需要保险公司出险赔付时,保险公司是不是会承认其保险合同。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财产保险业来说,这曾经是一大难题。以前保险标的发生转让也需要到保险公司进行报备,但是到底如何操作,并没有仔细规定。新《保险法》对这方面作出了规定,相关条款规避了操作中可能存在争议的一些问题,对保险公司和投保人都是一种保护。
    新《保险法》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公司自接到通知后30天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同时,新《保险法》还规定,保险公司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协议后10天内就可获赔,拖延理赔将减少
    “投保容易理赔难”是很多已经购买保险的投保人最担心的问题。某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之前各家保险公司理赔方面的规定比较模糊,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新《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理赔时限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保险公司不能拖延理赔。如果保险公司认为客户提供的有关索赔请求的证明和材料不完整,应当“及时一次性书面”通知客户补充提供,从而避免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拖延理赔。尤其重要的是,保险公司在收到客户索赔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做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客户。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在与投保人达成协议后10日内进行赔偿。业内专家表示,在新《保险法》实施前,对保险公司的理赔的具体核定时间、赔偿金支付时间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从理赔角度看,新条款加强并完善了对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有效保护,大大提高了保险理赔速度与质量。(熊枚)
    来源:中国网


    热点推荐
    综合报道
    经济形势
    创业新闻
    创业故事
    联系我们 | 客户案例 | 热门影视 | 音乐试听 | 在线短片 | 游戏在线 | 动漫中心 | 笑话 | 热点关注 | 安全公告 | 系统教学 | 软件下载 | 生活常识 | 创意 | 源码 | 资源 | 美女写真 | 壁纸 | 系统美化

    地址:合肥市临泉路香格里拉花园 电话:0551-4214636 邮箱:pc354@pc354.com QQ:55769640 
    版权所有:合肥恩源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科杰服务(www.pc354.com) 建议使用IE7.0或以上版本,最少1024分辨率浏览本站,可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