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0年,职工调薪翻了近3倍
劳动就业 加入时间:2010/6/4 15:41:37 科杰在线 pc354.com
从1999年到2008年,仅透过这10年的工资变化,我们就能发现人们收入的日新月异。在1999年,上海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4147元,2000年这个数字则攀升为15420元,而到了去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更是达到39502元,预计今年和明年的数字还会进一步上升。可见,人们的收入每年都在递增。以前,城市居民不敢想象自己可以掏钱买上百万元的商品房,不少人住的是筒子楼,大家也很难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因为许多物品是计划供给的。而如今,随着大家收入的增加,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大家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收入,只要自己喜欢什么,就可以自行任意购买,生活可谓更加丰富多彩。
猜,十年工资翻了几倍?
上世纪80年代参加工作的大学生卫先生说,他参加工作时每月的收入只有30多元钱。他回忆说,他在大学读书时,1949年参加工作的校长每月的收入也才150元钱。他笑着说,在读书时因为没钱,他向任课老师借了10元钱,老师把钱递到他手上时不经意地说,“这可是我半个月的工资啊! ”如今,他的月薪已超过5000元,而借钱给他的老师跳槽了,年薪已达50万元。每个人现在的生活都不错,各自还都买了宽敞的大房子。他说,想当初,想都不敢想大家多年后的收入可以翻这么多倍。
1999年
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4147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6641元),比1998年增长17.3%。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13154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6355元比)比1998年增长13.9%。
2000年
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5420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8531元),月平均工资为1285元,比1999年增长9.0%。该年度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3856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7924元),月平均工资为1155元,比1999年增长5.3%。
2001年
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7764元,月平均工资为1480元,比上年增长15.2%;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1781元,月平均工资为1815元,比上年增长17.5%。 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15472元,月平均工资为1289元,比上年增长11.7%;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1074元,月平均工资为1756元,比上年增长17.6%。
零贰年
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9473元,月平均工资为1623元,比上年增长9.6%;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3959元,月平均工资为1997元,比上年增长10% 。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17146元,月平均工资为1429元,比上年增长10.8%;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4099元,月平均工资为2008元,比上年增长14.4%。
2003年
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22160元,月平均工资为1847元,比上年增长13.8%。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19612元,月平均工资为1634元,比上年增长14.4%。
2004年
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24398元,月平均工资为2033元,比上年增长10.1%。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21652元,月平均工资为1804元,比上年增长10.4%。
2005年
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26823元,月平均工资为2235元,比上年增长9.9%。
2006年
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29569元,月平均工资为2464元,比上年增长10.2%。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31164元,月平均工资为2597元,比上年增长26.2%。
2007年
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34707元,月平均工资为2892元,比上年增长17.4%。
2008年
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39502元,月平均工资为3292元,比上年增长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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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上海社保从单位保障到社会统筹
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社会保障也经历了从单位保障到社会统筹的变革。
劳动保障时期。 1951年,政务院根据中国当时的实际情况,制定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按照条例规定,由全国总工会在百人以上企业按工资总额的3%实行全国统筹,企业职工在生、老、病、死、伤、残的情况下,都能得到政府或社会的物资帮助,这从根本上改变了旧社会劳动者老无所养、病无所医的困苦境遇。紧接着国家还颁发了机关事业单位的保障办法和农村的五保户保障办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早期的社会保障。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长期实行“低工资、低物价、高就业”的“两低一高”政策,劳动者只要到了就业年龄,各级政府就会“统包统配”,安置就业。劳动者一旦有了职业,就有了一切,除了工资、奖金外,还有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保险福利,乃至生活困难补助。
单位保障时期。 1969年2月,国家财政部发文取消了全国统筹,由单位来承担所有的劳保福利费用。
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国务院又颁发了[78]104号文关于干部和工人退休处理的办法两个文件,在老百姓中流传了十多年的俗称[78]104号文件,确保了城镇职工退休后老有所养。这两个时期长达40多年的劳动保险和单位保险,主要还是依托单位展开,各项保障都在单位里,被称为“单位保险”。许多人进了一家单位的大门就是终身制的。看病、生孩子的医药费由单位报销,房子由单位分配,退休工资在单位领,连结婚、离婚都要单位开证明。
“统账结合”时期。而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由于企业逐步成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企业的景气程度直接影响着劳动者的保障利益。为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各项利益,原先单位化的保障就要逐步改革成为社会保障。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起至今的十几年,全国各地开始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尤其是养老、医疗两大险种,创造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险模式。
1997年和1998年国务院分别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作出决定,全国统一实现“统账结合”的模式。上海1986年开始实行国有企业退休费统筹。同年,上海在国有企业职工中建立了待业保险制度,这就是后来的失业保险制度;1993年,上海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1995年,这一制度又扩大到私企、外企等各种所有制企业职工群体。“退休工资”也变为“养老金”,不再到单位领取。 1996年、1997年,上海先后实行了住院和门诊大病保障的社会统筹。之后,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相继出台,“五保合一”的“城保”制度基本形成。
零贰年,上海市建立了以农民工为参保主体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即“综保”),近年来,“综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2006年,上海出台高龄无保障老人纳保政策,2008年,探索进一步扩大高龄无保障老人纳保范围,完善上海市城镇老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去年底,上海市年满70周岁的高龄无保障老人养老待遇由每人每月460元增加到500元。
“城乡统筹”时期。党的十七大以来,按照建立普惠型社会保障的要求,不仅把城镇的劳动者、婴幼儿、大、中、小学生等居民都纳入社会保障,而且还由国家出一部分资金为广大农民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在新中国六十华诞前夕,国务院颁发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办法,全国农民与城镇劳动者实行一样的模式,即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经济补助、国家补贴组成。国家补贴部分主要用于基础养老金。从此,九亿多农民中的老年人就可以得到国家提供的基础养老金了。而今,在上海,“农保”、“镇保”、“综保”覆盖数百万不同人群;自由职业者也可以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失业女性生孩子,都可领取一笔生活费补贴和医疗费补贴。“单位人”真正成了“社会人”。
出处: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