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残疾人自主创业可获小额贷款及贴息
政策法规 加入时间:2010/6/6 21:20:04 科杰在线 pc354.com
近日,《湖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规定》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
《规定》规定,残疾人从事除国家限制行业外的个体经营、合伙经营或者组织多人共同就业,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在贷款期限内给予贴息补助。残疾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创办个体、私营企业的,可按规定一次性全额领取应享受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在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一次性给予每人规定数额的创业补贴。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创业成功后,其家庭每月人均收入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可按规定保留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规定》还规定,该省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其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用人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按年度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来源: 武汉综合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