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今年继续实施“五缓四降三补贴”政策
劳动就业 加入时间:2010/3/4 12:55:34 科杰在线 pc354.com
为了继续帮助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企业稳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该区将在今年继续对企业实施“五缓四降三补贴”的社保政策。
据介绍,今年继续执行“五缓四降三补贴”政策,将重点向困难中小企业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理中小企业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优先予以批准。同时简化审批程序,对困难企业不再设定新的审批条件,2009年被认定为困难企业的,今年继续纳入政策范围。具体措施为:
一是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五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10年之内,企业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二是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在2009年之内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在12个月(含)以上的,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费率降低50%。企业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可在15%的幅度内、生育保险费费率可在30%幅度内降低。对安全生产形势良好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费率降低20%。
三是统筹安排基金用于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是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进行再就业培训或创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选择到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就读的,可给予一个月的失业金领取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0%的补助。
2009年,为帮助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我区出台了“五缓四降三补贴”政策。据统计,全区有14个市降低了企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减征7亿多元,生育保险费减征9000万元,失业保险费减征3.41亿元,工伤保险费减征3900万元,四项社会保障费共减征近12亿元,为帮助企业走出经营困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广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