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出台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计划
劳动就业 加入时间:2010/3/4 12:59:34 科杰在线 pc354.com
石家庄市力争利用三年时间,在石家庄市绝大多数企业普遍建立并不断深化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确保职工收入科学、有序、合理。这是近日该市出台的《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计划》提出的明确目标。
各类企业广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该《计划》指出,到2010年底,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制率达到95%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制率达到90%以上;到2011年,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全市各类企业基本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该《计划》要求,要进一步突破工资总额、工资增长幅度等简单协商模式,进一步将企业薪酬制度、劳动工时、劳动定价、工资支付保障、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和标准、普通劳动者收入增长与经营者年薪收入增长比例等内容丰富到协商内容之中,并根据企业不同时期发展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工资分配和增长机制。
工资增长不得低于指导线中线
该《计划》要求,各类企业工资增长一般不得低于工资指导线中线。允许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工资增长高于经济效益增长速度,鼓励和提倡经济增长快的企业较多地增加职工工资。
工资指导线发布后,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职代会讨论通过执行。年终执行情况要向职代会或者工会报告,接受职工监督。其中,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达不到工资增长方案要求的,经营者收入要按同比例扣减。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实现工资增长要求的,要报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对有效益故意不增加职工工资的企业,要予以预警通报,经营者不得兑现绩效年薪。
工资分配要向一线职工倾斜
该《计划》规定, 严格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加大对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或者变相违反最低工资规定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和落实生产岗位高技能人才技术津贴和艰苦岗位津贴制度和标准。企业内部工资分配要向一线岗位的职工倾斜,一线岗位的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应高于本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要通过协商,明确企业经济效益与职工工资的最低增长比例,明确企业高层、中层管理人员与普通职工的工资分配比例关系。积极制定落实“同工同酬”的措施和规定,确保对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取得相同劳绩的职工,支付同等报酬。
来源: 石家庄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