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公积金确定缴存基数与比例
劳动就业 加入时间:2010/3/8 18:22:23 科杰在线 pc354.com
日前,记者从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该中心下发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等相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对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缴存基数方面,按规定,月缴存基数为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额。最高不得超过锦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额的三倍,最低不得低于锦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最低职工月工资额标准。据了解,月工资额计算口径是这样的,企业单位: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或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机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或补贴;事业单位: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或补贴;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实行年薪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最高缴存基数不超过市平均工资的6倍。中高管人员可按其主要负责人缴存基数的60%至80%计算。员工按其基本工资或员工平均工资计算。此外,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市平均工资40%的单位,须由单位单方为职工缴纳不低于5%的住房公积金。还有,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后须按新的工资基数缴存。
在缴存比例方面的要求是,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中省直单位及相关行业、经济效益好的企业,经单位职代会讨论决议后,上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缴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各区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及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低于8%的,从今年1月1日起应调整到8%。单位、个人缴存比例不足5%和实行定额缴存的,缴存比例应达到5%。
来源:锦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