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原基层农机服务站人员“老有所养”
劳动就业 加入时间:2010/3/4 21:02:37 科杰在线 pc354.com
日前,陕西渭南市10余位原乡镇农机站的老同志专程到西安把一面印有“情系民生,建言献策”字样的锦旗送给农工党陕西省委,感谢农工党陕西省委就原基层农机管理服务站人员遗留问题连续3年提出提案,使他们反映多年的问题终得解决,领到了期盼多年的养老补助。
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是我国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立的基层农技组织。上世纪八十年代,作为集体经营农业机械的原公社拖拉机站相继解散或撤并,当时以农民身份在拖拉机站工作的人员部分被安排在原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工作。为了妥善解决这些人员的待遇问题,农业部、人事部和陕西省陆续制定下发了一系列文件。1996年,渭南市下发了《关于渭南市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三定”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对乡镇农技推广人员开展“三定”工作。然而,由于财政供养能力不足等原因,绝大部分县(区)的“三定”工作未能落实,即使开展了“三定”工作的县(区),一些人因年龄、知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未能被招干录用,导致这部分人员为生活及医药费报销问题四处奔波。
农工党陕西省委就此问题进行调研和走访后认为:妥善解决原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待遇的遗留问题,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早在2007年陕西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农工党陕西省委就提出了《关于解决我省基层农机管理服务站人员遗留问题》的提案。但由于该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复杂,提案落实一度搁浅。在陕西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农工党陕西省委再次提出相关提案,引起省市领导及相关部门的重视,陕西省农业厅领导带队,赴渭南市农机局调查了解情况,要求渭南市政府督促各县区政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渭南市政府十分重视,将此问题列为信访突出问题,确定由市主要领导包案负责调查处理,事情虽取得初步进展,但并未彻底解决。为此,在2009年初召开的陕西省政协全会上,农工党陕西省委又一次提出《关于继续落实我省基层农机站人员遗留问题的提案》。在党派连续三年提交提案大力推动下,2009年12月20日,陕西省农业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对农民身份曾受聘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工作过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发放养老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通过核查档案、原工作单位多人证明等办法,对原农机管理服务站人员身份予以核查认定,对确认身份的人员,从2010年1月1日起,按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加工龄补助的办法发给养老补助。
来源:人民政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