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燃油附加收取率4月1日起降低3.1%
经济形式 加入时间:2010/4/1 20:41:58 科杰在线 pc354.com
北京晚报讯 国家发改委昨天公布了新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
按照新规定,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比调整前降低了3.1%。调整后的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执行时间自2010年4月1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航空公司尚未调整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业内专家认为,这个通知文件是对2009年11月下发的相关文件的延续和补充,短期内国内航空公司的燃油附加费可能不会有变化。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