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劳动就业 加入时间:2010/4/23 14:12:39 科杰在线 pc354.com
4月18日,记者从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今年5月1日起,日照市开始执行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620元调整为760元,平均增长22.6%,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5元调整为8.5元。据悉,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760元、620元、500元三档调整为920元、760元、600元三档,该市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处于第二档。日照市自1995年1月1日起第一次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经过连续8次调整,目前已达到760元。
灵活就业人员新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8.5元。考虑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稳定性差、不享受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各项社会保险费均由个人全额承担等因素,按照原劳动保障部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系数确定为140%,由5元调整到8.5元。
据介绍,2009年日照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也是受市场供求关系的调节影响。在年初举办的各类招聘会上,各招工单位开出的工资大多在1000元以上,招工的相对困难使得很多用人单位又纷纷上调了工资待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还提醒:加班费不能算进最低工资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津贴、补贴,也不属于最低工资的范围。
按照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不签是违法的。而且按照规定,无论双方有无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都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与劳动者进单位时间和工作熟练程度无关。
据统计,日照市自2005年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以来,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全省一直处于中等水平。至2009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28382元,在全省处于第9位。因此,执行760元的中档最低工资标准既科学合理,又符合该市实际。
来源:都市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