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台就业再就业工作新规定
近日,市就业和社保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又好又快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出台了一系列就业再就业工作新政策。
充分就业社区要达到100个我市自去年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以来,取得了突出成绩,尤其在消除“零就业家庭”工作方面,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得到了国家、省、市的充分肯定。今年,我市对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全市要有100个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占全市社区总量的1/3,并已列入2007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考核。
公益性岗位管理更加规范从今年起,进入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就业困难人员,必须首先办理社会保障卡,然后才可办理招聘手续。已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不得作为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党政机关和市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履行岗位申报程序,先申报岗位,后招聘人员。对聘用人员要及时接续社会保险,执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管理制度,不得随意加班。对人为缩短工作时间、一岗多人的,取消多余的岗位。
劳务型公司扩至10类对象今年,街道劳务型服务公司在做好托底安置辖区内“4050”人员工作的同时,要将服务对象范围不断向“零就业家庭”成员、单亲家庭、市级以上劳模、现役军人家属、公安民警家属、企业军转干部中的就业特殊困难人员,以及毕业半年以上仍未就业的大学生、失地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扩展。对已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不得吸纳为公司员工。劳务型公司要注重做好员工培训、增强员工技能、提高派遣质量、增加员工报酬。
百帮创业中心要加快发展各百帮创业服务中心要积极鼓励已创业成功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注册成正规企业,进一步加快发展。每孵化成功1户正式注册的企业,市财政对百帮中心给予5000—10000元的奖励。对已在创业园内孵化成功并注册的企业,应督促其尽快搬出创业园、与聘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帮助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