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出台系列就业新政策
即日起,对申请进入百帮创业街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经营户,不再需要提供拆违证明。对合肥市各类创业者初创的小型企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凡符合相关条件的,都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昨天,合肥市劳动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就业再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明确将完善扶持政策体系,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7万人。
改制企业失业人员可享扶持
据介绍,合肥将解决好改制企业失业人员享受政策问题,对原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后,未经身份置换的原国有、集体身份职工,在此次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经国资委(企业主管部门)初审,并经合肥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认可后,可申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关再就业扶持政策。
生产经营场地有困难可求助
合肥市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对合肥市各类创业者初创的小型企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凡符合相关条件的,都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生产、经营场地有困难的,项目所在地县、区百帮创业服务中心要积极帮助协调落实,条件允许的,可进入各县、区设立的百帮创业基地。在创业基地创业的,可享受减免房租、免缴物管费、卫生费等优惠政策,根据规定,在创业基地享受创业帮扶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
进百帮创业街无需拆违证明
即日起,对申请进入百帮创业街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经营户,不再需要提供拆违证明。同时,自入街之日起,第一年每个经营户给予每月180元的房租减免,第二年享受每月90元的房租减免,第三年随行就市恢复正常租金,不再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