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劳动保障厅、省统计局发布的200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48元。市劳动保障局依据此标准,对我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发给其直系亲属8个月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作相应调整,由现行11968元调整为14784元,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有关管理和申领办法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