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救灾腾岗安置 享受系列优惠政策
为切实支援四川地震灾区群众的安置工作,近日,市劳动保障局出台文件,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对地震灾区实施就业援助工作发出紧急通知。
大力开发就业岗位 安置灾区劳动者就业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地震灾区劳动者的特点,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并主动加强与四川省松潘县以及其他灾区劳动保障部门的联系,及时将岗位信息发送到灾区,开展有组织的劳务救灾。要动员机关、事业单位清腾出一批工勤服务岗位,用于安置灾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要抽调人员深入企业,了解掌握空缺岗位,引导灾区劳动者来我市就业;要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充分挖掘社区就业岗位,尽快为灾区来我市劳动者实行托底安置。
完善就业扶持政策 加大就业援助力度
要将已在我市就业和即将来我市就业的灾区劳动者纳入享受我市出台有关就业扶持政策范围。对于持灾区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的劳动者,一律发放《就业服务卡》,并加盖“灾区劳动者”签注章后,即可与我市持卡人员一样,享受免费职业介绍、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对于在地震中失去亲人成为单亲或存在残疾以及年龄达到“4050”的人员,可作为就业困难对象,个人自愿申请就业并在我市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账户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于吸纳或在公益性岗位安置灾区劳动者,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对于全家来合肥市安置的,视为“零就业家庭”,可比照我市“零就业家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努力做好就业援助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向灾区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动事务代理等“一站式”全程免费就业服务,为符合条件的灾区劳动者办理《就业服务卡》。要积极开展“送政策、送岗位”活动,通过政策送上门、岗位送到人等方式,就地就近为灾区劳动者实行专门帮扶;对于灾区单亲、残疾、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要实施“一对一”、“面对面”就业援助,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就业环境,找到适合的就业岗位。要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专场招聘会,在灾区劳动者与用人企业之间搭起相互沟通的桥梁,为灾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要加强与培训部门的协调配合,公布培训信息,为有技能培训需求的灾区劳动者提供技能培训和鉴定服务,提高灾区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要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作用,建立灾区劳动者资源数据库,对灾区劳动者实行动态管理,并为灾区劳动者提供及时的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