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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黑恶体系落网全程:8个民警花8天清理财物
国内新闻 时间:2010-04-22 作者/发布人:pc354 点击:3401
“派出所所长是老子的兵!”文强命令他向包房里的十几个坐台小姐逐一敬酒。每年春节和文强的生日,都是文家的“黄金”日子,社会上的“朋友”及其下属,纷纷赴宴或到文强的办公室“孝敬”
2010年2月2日至7日,市五中院开庭审理文强案。
庭审现场出现一幕:为一位派出所所长是否流泪,文强针对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头目马当先前的供述,为自己辩解了20多分钟。
马当等人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在渝中区大世界酒店及“云梦阁”俱乐部,实施涉黄、赌、毒违法犯罪攫取暴利。
2006年春节,文强在大世界酒店接受吃请,笑纳了马当奉上的1万元,当晚,还在云梦阁俱乐部接受了色情陪侍。
吃了、喝了、拿了、玩了。马当趁文强高兴,向他告状:辖区内的派出所所长多次到俱乐部检查。文强当即打电话给这位所长:马上赶到云梦阁包房。
这位所长已经回到家中,20分钟后赶到。
“老子的兵,出警要3到5分钟赶到。你怎么现在才到?”文强破口大骂,要求这位所长给10几个坐台小姐逐一敬酒。
这位所长因身体原因,本不能喝酒,在文强的淫威下,他不得不一次次端起酒杯。马当出具的书证说,那位派出所所长“当场掉泪”,而文强咬死说没有哭。
哭与没哭其实与本案的量刑无大的关系,但却与重庆警方的尊严有关。不管那位派出所所长是否落泪,对于重庆警察队伍,这的确是一个既辛酸又屈辱的故事。
文强为了更方便地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还在公安队伍不断培植自己的亲信。黄代强、赵利明、陈涛就曾把持了重庆公安刑警、治安、经侦、禁毒等多个要害岗位,最终形成一把“金字塔”式的大“黑伞”。而这几个曾风光无限的“金刚”,在窃居要位的过程中,也是花了大价钱的。“虽然私下我们以兄弟相称,但我深知文强是收钱才办事的人。”陈涛在供述中说。
据检方查实,每年春节和文强的生日,都是文家的“黄金”日子,各个层面的大员或赴宴或到文强的办公室“孝敬”,几乎成了惯例。审讯中,文强自己也供述,送钱的人多了,他也不知道谁送了多少,但谁没有送,他倒记得清清楚楚。
“这样的人受到提拔,直接影响了警风,影响了公安干警的战斗力。”在这场“打黑除恶”斗争中,全市有近400名警察受到处理。而受文强这把“黑伞”的影响,各种积案不断增加,近10年来,全市累计未破获的命案达到1447起。
2009年以来,我市警方加大对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在全国首创跨区域集约攻坚破积案追逃犯联动战役,已经破获命案750起,抓获命案逃犯500余人,警风为之一振。
文强夫妇名下有18处房产,根据相关机构近期作出的市值评估,市场价格达到3000多万元。一个普通家庭,拥有一套住房都不容易,而文强的很多房子,却连一夜都没住过,其贪腐程度令人发指
文强一案中,引起外界高度关注的,还有文强及其家人名下的多处房产。
文强究竟有多少套房产?这些房产究竟值多少钱?
在办案人员出示的《文强涉案房屋明细表》中,载明了文强及其家人名下共有18处房产。这些房产既包括位于渝中、渝北、南岸、江北、沙坪坝、北部新区的多处楼盘,还有经媒体曝光后“名声远扬”的位于武隆仙女山的双子楼别墅。
据办案人员介绍,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对其财产来源的认定,只能以其原始购入价计,实际支出为657万元,比如其自建的武隆仙女山别墅445平方米,文强实际支出153.86万元。
“房产自然升值部分,并未纳入文强的资产总额中,这也反映了司法机关办案严谨、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该案审判人员说。
但其实际拥有的资产远不止这些。根据相关机构近期作出的市值评估,文强及其家人名下房产的市场价格达3000万元以上。其位于仙女山的双子楼别墅,整个院落占地近20亩,一楼外墙由深色的名贵石材造成,二楼和三楼均有超大露台,正好眺望连绵起伏的远山。别墅栅栏内,名贵花木、亭台水榭一应俱全,俨然一处世外桃源。在别墅右前方的密林深处,甚至还有个在建的篮球场!而这里,还仅仅是文强的一处闲来度假之地。
一个普通家庭,拥有一套住房都不容易,而文强的很多房子,却连一夜都没住过,其贪腐程度真是令人发指!
文强患有高血压,审讯计划按照文强的作息时间来制定。对《青绿山水图》的真伪,特别请国家权威部门重新鉴定。实事求是,程序正义,才能确保把每一个案子都办成铁案
种种坊间传言,加之网络的疯狂传播,令文强案在引发外界高度关注的同时,也在一开始就蒙上了真假难辨的面纱。
在此情况下,依法公平、公开、公正办案,对于侦查、起诉、审理等各个环节来说,尤为关键。“把打黑除恶的每一个案子都办成铁案”——这不仅意味着办案须缜密细致,也意味着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保证办案程序的合法正义。
文强被羁押后,有关方面给其进行了全面的体检。他患有高血压,为此,检方的审讯计划,根据其身体状况,作了尽可能的调整。专案组一位成员透露,实际的审讯时间每天也就两三个小时。
尽管曾身居政法部门要职,但文强对于被指控的职务犯罪的一些构成要件并不十分清楚,专案组特意送给他一套相关法律书籍。
正是这种人道、人性化的审讯方式,让一开始拒不开口的文强渐渐开始正视自己的罪行。
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基本前提。市检察院一位参与文强案的检察官说,检方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了“不拔高不降低”的实事求是原则。例如在巨额财产的认定方面,考虑到嫌疑人确有记忆不清的时候,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往往按有利于嫌疑人的“就低不就高”原则认定。
事实上,文强案的受贿金额认定,在侦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中一直在减少。而这恰恰是严格依法办案的表现。据文强案公诉人透露,公诉意见与警方的侦查终结意见相比,已减少了文强5笔共计200多万元的受贿金额认定。
市五中院的一审判决,对检方指控的文强受贿数额,又依法作出了新的认定。检察机关指控文强的受贿数额为1625万余元,而法院经审理认定的受贿数额为 1211万余元,对414万余元不予认定。不认定的数额由三部分组成,包括起诉指控文强收受赵利明价值364万余元的落款为张大千的《青绿山水图》、陈涛的40万元和罗某的10万元。
其中,《青绿山水图》成为庭审的焦点之一。按照法律规定,检方委托价格认证中心相关文物专家进行鉴定和估值,专家做出“真迹”的结论,并给出了364万元的价格认定。在法庭上,控辩双方就其真伪与价值展开激辩,辩方请求法庭重新委托鉴定机构予以鉴定。鉴于字画鉴定的复杂性,法庭依法同意辩方请求,并委托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对该画重新鉴定。4月14日,法庭专门就此开庭质证后认为,国家文物局是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其下设的文物鉴定委员会,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其画作为一般仿品的结论,应予采信。故对该画价值364万余元的指控不予认定。
对此,文强夫妇、赵利明的辩护人均当庭对司法机关严谨公正、实事求是表示感谢。
“虽然检方委托的鉴定机构也属权威机构和专家,但为了充分保护嫌疑人的权力,法庭依法做出更高一级鉴定的决定,这正是各司其职、依法办案、客观公正的具体体现。”公诉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文强案审判长认为,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各方去伪存真,依法办案,而且确保程序正义,这样审理出来的案子,经得起历史检验,才能办成铁案。
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罚当其罪。一旦触碰法律高压线,不管你位有多高,权有多重,都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
文强被一审判处死刑。此判决是否罪罚相当、罚当其罪?
文强案审判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受贿数额是决定刑罚轻重的一个重要量刑情节,但并非唯一量刑情节。在对受贿犯罪分子量刑时,不仅要依据其受贿数额,而且还要根据其受贿情节、受贿行为给国家、社会和人民造成的危害后果等综合因素全面考虑。
这位审判长说,就本案而言,文强以各种名义收受他人贿赂,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且受贿1211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文强身居司法机关要职,长期收受下属贿赂,为他人调动、职务晋升谋取利益,对重庆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造成极大损害,影响极其恶劣;文强肩负打击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职责,却在长期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送的财物后,不履行法定职责,包庇、纵容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致其得以发展壮大,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危害性极大,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显然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当其罪。
“定性准确、量刑适当、质量很高。”听闻文强一审被判死刑的消息后,知名刑法专家赵长青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用这12个字概括了他对文强案一审宣判结果的看法。赵长青认为,文强身居政法系统要职,执法犯法,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光受贿这一项就可以判他死刑;另外,文强还犯有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项罪名,不仅损害了被害人的利益,还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严重影响了老百姓对法治的信心,因此一审判他死刑,定性准确,量刑适当。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开诚表示,近年来查办的大案要案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受贿649万元,被判处死刑;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原局长于丁为赌场提供庇护,受贿200余万元,被判处死刑;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原局长林福久受贿630万元,贪污71万元,被判处死刑。黄开诚副教授说,从检方指控和庭审所公开的情节看,文强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及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绝不亚于上述人等。
“文强案是‘黑白勾结’的一起典型案例。”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刘湘廉认为,文强案深刻揭示出“保护伞”在黑恶势力的发展壮大中起着多么重要的作用。“如果‘打黑’仅打黑恶势力,而不深挖‘保护伞’,极有可能导致风声过后,黑恶势力死灰复燃,继续危害一方。”
“一个人拿着人民授予的权力,却不把人民放在心上,让老百姓望而生畏,让黑恶势力可靠可亲,人民怎能饶恕得了你?”
4月14日下午,文强在法庭内紧张地等待着宣判的来临。
在同一时间,王天伦“涉黑团伙”的受害人潘桂生之子潘经理,手举一张齐人高的白纸,和母亲一道站在市五中院大门外,等待着宣判结果。白纸上写着“罪有应得、死有余辜”,下面还附有长长的一段话:“今天判处文强,是我们最大的愿望,也是对死去的父亲最好的宽慰……”
仍是在同一时间,近百名群众聚集于此等候宣判结果。下午4时46分,法庭内传出消息——“文强一审被判死刑。”人群中爆出掌声、欢呼声,市民李先生将事先准备好的“罪有应得”的牌子高高举起:“一个分管刑侦的领导,故意让那么多刑案悬而不破;一个主管‘打黑’的公安局副局长,却在私下和黑社会头头勾肩搭背;一个本该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却危害人民的利益。判他死刑,应该!”
文强宣判结果很快被挂在了各大网站网页的醒目位置,引起网友广泛关注,纷纷发帖、留言。
网友“航空假日”:拍双手称快!在重庆,看到了弘扬正气的力量!网友“阿依郎”发帖称:一个人拿着人民授予的权力,却不把人民放在心上,让老百姓望而生畏,让黑恶势力可靠可亲,人民怎能饶恕得了你?
一位网友在自己的博客中这样写道:在这里我想到两句话,一是“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马克思)”,二是“司法的腐败,即使是局部的腐败,也是对正义源头活水的玷污(道格拉斯)”。文强案承载了重要的法治意义和太多的民生期盼。该案最终的公正判决,不仅体现了党和国家从严打击贪腐和“黑社会”保护伞的决心,甚至在国家法治建设的艰辛历程中,也是具有象征意义的历史事件。
历史将铭记这场审判。在市五中院法庭的过道里有这样一幅字:人心如秤量谁轻谁重,民意如镜照孰贪孰廉。不管谁以身试法,不管他有多么位高权重,都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此案将警醒所有的公职人员,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保证权力的正确运行。我们希望以此案为鉴,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