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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频现公务员团购低价房 保障房疑成特权房
热点关注 时间:2010-05-26 作者/发布人:pc354 点击:2746
最终处理结果“我们拭目以待”
今年4月初,经济适用房销售的消息传出后,曾是眉县全县城最火爆的话题,当地人告诉记者,那段时间,大家见面打招呼问的是:“你的经济房咋样了?”
可是,网上的新闻报出之后,反而没有人议论这件事了。
《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所见,眉县县城居民对之前的新闻几乎无人不晓,卖西瓜的老大爷听闻经济适用房,马上说:“听人说了,都分给当官的了。”
采访中,一位女士对记者说:“你去打听打听,虽然经济适用房分下来的时候都是给领导、公务员的,但最后住进去的都是我们这些老百姓,只是我们都是按市场价买的。”
5月19日下午,陕西省建设厅调查组到达眉县,对引起社会广泛质疑的经济适用房项目申购者公示名单一事展开调查。
据报道,此次调查由陕西省建设厅住房保障处牵头,到达后一直工作到20日凌晨3时,并于20日上午回到西安。
处于舆论漩涡的眉县建设局感受到了空前的压力,内部员工告诉记者,这是眉县建设局“头一次遇到这种事”。
赵宏告诉记者,之前建设局有个工作不到两年的小伙子在管档案资料,这次来了好多媒体,把小伙子吓坏了,腿都发抖,说话都“不整齐了”,“人家问这个,他答那个”,目前,小伙子已被放假回家休养。
因此,《法治周末》记者此次采访中,有一些资料眉县建设局无法向记者提供。
目前,位于眉县县城美阳街东侧南段的“城市美景”小区确已停工,工地上只有零星的几个工人在看守。
位于工地旁边的“城市美景销售中心”大门紧锁。周围居民告诉记者,真正卖房子是在几十米外的一栋楼的二层———“眉县经济适用房‘城市锦园’项目部”,记者看到那里也是大门紧闭。
建设局在给媒体的说明中表示,政府要重新调整设计方案,也会调整名单。
但坊间流传的说法是:“要调整名单,难啊!”有人认为即使被报道了也“没意义”。
一位居民说:“这件事怎么处理?现在,我们都等着看呢。
“特权房”之制度解读
抱团儿的权力趟过制度的河
山东日照、陕西眉县等地近期出现的公务员低价小区,再次表明保障房在不少地方已经变成了权力房,实际上,这是少数官员在以抱团儿的方式与民争利。
有评论认为,这样一种官员集体抱团儿取暖的可怕之处,在于在这样的与民争利过程中,权力在“集体正当”的怂恿下,可能催生出的腐败。
权力房的拔地而起,冲击了本就薄弱的相关法律防线,但“一旦出现与市场价差距巨大的权力房,相关官员仍可受到纪检等多方面的问责”,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悖论:公务员应优先买得起房
“现实中的确有很多公务员买不起房,这是事实。但公务员买不起房的比重是否高于社会中等收入者阶层?这才是公务员是否应享受特殊政策的关键!”中国城乡建设经济研究所所长陈淮说。
陈淮认为,我国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已经达到社会中等程度,如果公务员买不起房,这时社会公共政策要解决的,就是如何逐步实现大多数人买得起房的问题,而不应是“公务员优先买得起房”的问题。
建设部、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房[1994]761号)第三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不含别墅、高级公寓、外销住宅)建设的普通住宅。”
这个文件的第四条规定:“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认定的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公务员作为没有实现其真正劳动力价值的中低收入者,现有存量住房,只能按照一种完全不合市场规律的价格,即房改成本价向其出售,其由此取得的产权,也必将受到某些限制。”曾直接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房改工作的柳龙说。
“在现实中,大多数中高级官员的住房感受,显然与普通百姓的感受有很大差别。在高房价时代,很难看到这些官员有做房奴的压抑,更看不出有房价飙升带来的焦虑感。”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李成言表示。
针对官员住房问题,中央和地方曾出台过一些文件加以规范。1999年8月16日,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干部的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70平方米;副处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司(局)级,105平方米;正司(局)级,120平方米。
2005年11月,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厅以上领导干部住房问题的通知》规定,正省级220平方米、副省级190平方米、厅级120平方米。
但这样的标准也不是“固若金汤”。新华社高级记者杨继绳曾对北京市的“公务员经济适用房”作过初步调查,在达官营附近的“广源居”,一片新建的某机关公务员住宅,局级干部的标准180平方米,远远高于1999年中央办公厅实施方案中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