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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官员访澳被控“指奸”女生可判终身监禁,回国即能轻罚

热点关注 时间:2013-11-13 作者/发布人:科杰在线 点击:1219
  广东一官员在澳洲访问期间因涉嫌强-奸罪被当地警方逮捕,目前仍在当地法庭上争取保释回国,该事件经当地媒体报道后引发中国网民持续热议。
  
  据墨尔本媒体报道,中译名为“JingsongSong”的中国官员在澳洲访问期间,被控强-奸1名为其代表团进行导游服务的女大学生。
  
  现年43岁的JingsongSong是中国广东一城市规划机构的负责人。今年8月,他在新南威尔士州被捕并引渡至墨尔本,至今每天都必须向当地警方报到。
  
  Song在接受了包括上交护照、不得离开澳大利亚等条件后获得保释,然而能否回国尚是未知数。当地时间上周四,他在墨尔本治安法庭出庭聆讯,申请变更保释条件,以便自己可以回到中国。他提出的条件包括每天向广州当地警方报到,每月返回维多利亚州一次。
  
  治安法官巴克斯表示,Song还准备了50万澳元(约合人民币285万元)的保释金,他的两位朋友还提供了额外的15万澳元(约合人民币85.6万元)的保释金。但墨尔本警方对这个保释条件表示反对,理由是担心Song归国后便不会再回到澳大利亚。
  
  《时代报》报道刊发后,大量网友猜测报道中的涉案者就是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宋劲松。宋本人为副处级干部。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负责人12日表示,涉案者确系该院副院长宋劲松。不过宋是用因私出国护照赴澳大利亚,行程并非由院方安排。
  
  指控
  
  宋劲松被控“指奸”
  
  在澳最高可判终身监禁,若能回国可能得以减轻刑罚
  
  记者采访了解到,宋劲松在墨尔本被指控的罪名为“指奸”。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的法律规定,强-奸(包括指奸)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
  
  但法律人士却认为,根据我国刑法,这一行为却不构成强-奸罪,所涉罪名为“强制猥亵妇女罪”。
  
  法律人士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引渡条约》的相关规定,若宋劲松放弃保释金回国后滞留中国,不回澳大利亚受审,澳大利亚司法部门可能向中国提出引渡请求。
  
  “根据条约规定,双方均有权拒绝引渡本国国民。若中国以国籍为由拒绝引渡,则中国应当将该案件提交本国主管机关以便根据中国国内法提起刑事诉讼。而澳大利亚应当向中国提供与该案件有关的文件和证据。”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表示。
  
  我国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中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若宋劲松弃保或被墨尔本法院判处罪名成立,中国法院仍然可以强制猥亵妇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周玉忠表示,毕竟两国法律量刑不同,宋若被引渡回国,争取减轻处罚也是“权宜之计”。
  
  有专家表示,此事经媒体发酵后已关系中国司法形象和中国外交事宜,宋即使被引渡回国,依然会遭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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