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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机动车6年免检政策到底是什么样的?6年免检全面解读
热点关注 时间:2014-05-29 作者/发布人:网易汽车 点击:3869
2014年4月29日,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分严格资质管理、规范检验行为、改进便民服务、强化监督管理4部分18条。《意见》出台了一系列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的新措施,包括加快检验机构审批建设、试行私家车6内免上线检测、推行异地检车等服务、加强对检验机构监管、政府部门与检验机构脱钩、强化违规违法问题责任追究等。
该《意见》为公安部和质检总局联合下发的,主要是目前社会上一些地方存在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数量不足、检车排队积压严重、巧立名目乱收费、只收费不检车、检验流于形式、一些检验人员素质不高、态度恶劣等问题,引发群众不满,社会影响恶劣。所以《意见》一出,各媒体纷纷解读,社会群众呼声更是高涨,十分拥护。但就其中一些并未实施的细则,本文就一些用户关心但并在意见中未明确提出的问题,进一步进行了深入了解,下面简单的给用户总结一下。
其实《意见》内共有18条,将在2014年9月1日试行。其中体是分为以下四大方面,这四大方面中,有2项是机动车所有人最关注的,就是6年新车可免检,并在地市范围内机动车所有人可自主选择检验机构检验。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推广机动车在全省范围内异地检验。试行机动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
所以这是2个时间截点:一个时间截点是2014年9月1日,免检政策出台试行;另一个时间截点是2014年12月31日前,推广机动车异地检验。
这四大类措施中,和机动车所有人关系最大的就是第三大类,下面我们就第三大类出现的一些疑问给大家解读一下。
车管总所主要负责下设机构对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承担对多个车管站业务指导与考核,对检测场、考试场、驾校的监督管理职责。
解读:机动车所有人最关心的就是这个问题,疑问最多的也是这个问题。目前得到的答复是在“2010年9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非运营轿车,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在此期间,每2年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关键词:“2010年9月1日”、非运营。这2个基础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编辑一句话总结:注册时间4年内的车,正巧今年9月之后验车的机动车所有人,你们可以第一批享受该政策。
解读:对于除具备上述条件外的车辆,除时间条件外,还有一些购买了面包车及7座以上车辆的,这次有机动车所有人询问是否也能免检?该问题我们致电了车管总所后得到的答复是:一切细则还没有出台,所以目前并没有一刀切的结论,不过将来细则出台之后,有相应的判定条件,大致是机动车所有人可根据车辆合格证以及车辆的行驶本进行判别是否在免检范围内,可能会根据准乘人数或者是车辆类别进行划分。
编辑一句话结论:这政策应该是个惠民政策,也可能不会只照顾五座轿车,开7座MPV的暂时别失望。
针对6年免检车辆,都免去了哪些手续?
解读:检验周期没变,6年内的新车仍然是每2年检验一次,只需车主提供交强制险保单副本、车船税发票,并将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即可直接领取车辆年检标。
不过免检车辆中,免检的条件是不能有人员伤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若发生过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则该检验周期内自动丧失免检权利,必须按照原有的机动车检验流程,仍需上线监测,直至车辆合格,取得该年度的车辆年检标。
除此之外,6年以上的车辆,仍然按照限行的车辆检验制度实行,没变化。
关键词:免检车辆仅免上线,有人员伤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的车辆不免检
编辑一句话总结:新免检政策可享受的就是符合条件的车辆不用上线了,但仍然需要每2年递交一次材料。
2010年9月1日前注册的机动车,是否可以在今年9月1日新政策出台后再验车?
解读:时间截点在2010年9月1日后进行机动车注册的车辆,可享受该政策。但在这个时间截点之前,已经进行机动车注册的车辆(二手车过户的不算),不能享受新政策。而且机动车检验可以提前三个月进行,但不可以延后,如被交警发现,或被年检摄像头拍下,要进行扣3分200元的处罚。
编辑一句话总结:不在免检范围内的别忘记验车时间,新政策在这个方面没有任何变化。
目前现有的预约验车,是否还将延续?
解读:虽然有些机动车不在免检范围内,但目前某些城市现行的预约验车功能,将在今后的检测机构中发挥更强大的效力。2015年5月1日前,所有的检测机构都将接入联网监管平台。并将推行机动车预约检验,开设互联网、电话等方式预约检车。开设预约通道和窗口,减少排队等候。
编辑一句话总结:即便超过6年的免检车辆,也可以在车辆年检前进行预约,走预约通道和窗口,今后的验车流程将更加便捷。
《意见》共有18条,除了免检外,还有哪些和机动车所有人息息相关的?
解读:机动车异地检验,是本次《意见》中提到的一个惠民政策之一。在异地使用车辆,每隔1、2均需要进行一次年检。以往的年检十分麻烦,但新政规定,地市范围内机动车所有人可自主选择检验机构检验。2014年12月31日前,将完成异地检验的推广工作,试行机动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所以年底前异地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省去验车的奔波之苦。
编辑一句话总结:年底前,异地用车的人就可以在用车当地进行车检了。
全文总结:综合以上《意见》内提出的众多问题,目的显而易见,是为了减少机动车检验机构流于形式,收取额外费用,并开放了准入机制,提倡社会上有条件的机构进行注册。这次《意见》给编辑的感觉是为民办事实的意愿是坚决的,免检确实能在某些地区省去很多麻烦,节省很多费用;并今后在大中型客车和货车,还有一些排放不合格的车辆上,都不太容易蒙混过关了,检验人员今后也将承担检验的连带责任。希望在9月1日出台的实施细则更细化,让便民的更便民,让该严格的地方更严格。
对于政策内提到的所有方面,编辑进行了简短通俗的解读,希望您能一看就明白。
1、加快检验机构建设,简化审批流程,加快新机构审批进度。
2、检验人员今后将承担检验法律责任。
3、禁止政府部门开办检验机构,下属机构及连带亲属子女也不允许。
4、规范检验机构审批程序,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5、系统联网监管,检测工位安装视频、实现检测数据实时采集,2015年5月1日前,须全部接入联网监管平台。
6、新年检标志将采用新样式,并将注明检验机构名称。
7、检验机构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检验项目,不得篡改或伪造检测数据。
8、将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作为检验重点,在源头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方面的效能。
9、接受群众监督,检验机构应在明显区域公布检测流程、人员姓名和照片、纪律要求、举报投诉电话等。
10、所有新出厂的轿车和其他小型客车,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前免于检验。
11、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
12、试行机动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
13、推行机动车预约检验。开设互联网、电话等方式预约检车。开设预约通道和窗口,减少排队等候。
14、简化检验工作流程。不在统一检验机构的,不得强制先进行环保检测。
15、推行周六日、节假日检验机构不停休制度,实行延时检验服务。
16、严格查处违法违规检验,检验机构如被认定出具虚假检验结果,将进行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17、自2015年5月1日起,不使用全国统一的监管系统的,公安交管部门不核发检验台格标志。
18、经鉴定,死亡交通事故涉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将严格倒查检验机构的检验情况,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
该《意见》为公安部和质检总局联合下发的,主要是目前社会上一些地方存在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数量不足、检车排队积压严重、巧立名目乱收费、只收费不检车、检验流于形式、一些检验人员素质不高、态度恶劣等问题,引发群众不满,社会影响恶劣。所以《意见》一出,各媒体纷纷解读,社会群众呼声更是高涨,十分拥护。但就其中一些并未实施的细则,本文就一些用户关心但并在意见中未明确提出的问题,进一步进行了深入了解,下面简单的给用户总结一下。
其实《意见》内共有18条,将在2014年9月1日试行。其中体是分为以下四大方面,这四大方面中,有2项是机动车所有人最关注的,就是6年新车可免检,并在地市范围内机动车所有人可自主选择检验机构检验。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推广机动车在全省范围内异地检验。试行机动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
所以这是2个时间截点:一个时间截点是2014年9月1日,免检政策出台试行;另一个时间截点是2014年12月31日前,推广机动车异地检验。

这四大类措施中,和机动车所有人关系最大的就是第三大类,下面我们就第三大类出现的一些疑问给大家解读一下。
车管总所主要负责下设机构对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承担对多个车管站业务指导与考核,对检测场、考试场、驾校的监督管理职责。
解读:机动车所有人最关心的就是这个问题,疑问最多的也是这个问题。目前得到的答复是在“2010年9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非运营轿车,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在此期间,每2年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关键词:“2010年9月1日”、非运营。这2个基础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编辑一句话总结:注册时间4年内的车,正巧今年9月之后验车的机动车所有人,你们可以第一批享受该政策。
解读:对于除具备上述条件外的车辆,除时间条件外,还有一些购买了面包车及7座以上车辆的,这次有机动车所有人询问是否也能免检?该问题我们致电了车管总所后得到的答复是:一切细则还没有出台,所以目前并没有一刀切的结论,不过将来细则出台之后,有相应的判定条件,大致是机动车所有人可根据车辆合格证以及车辆的行驶本进行判别是否在免检范围内,可能会根据准乘人数或者是车辆类别进行划分。
编辑一句话结论:这政策应该是个惠民政策,也可能不会只照顾五座轿车,开7座MPV的暂时别失望。
针对6年免检车辆,都免去了哪些手续?
解读:检验周期没变,6年内的新车仍然是每2年检验一次,只需车主提供交强制险保单副本、车船税发票,并将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即可直接领取车辆年检标。

不过免检车辆中,免检的条件是不能有人员伤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若发生过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则该检验周期内自动丧失免检权利,必须按照原有的机动车检验流程,仍需上线监测,直至车辆合格,取得该年度的车辆年检标。
除此之外,6年以上的车辆,仍然按照限行的车辆检验制度实行,没变化。
关键词:免检车辆仅免上线,有人员伤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的车辆不免检
编辑一句话总结:新免检政策可享受的就是符合条件的车辆不用上线了,但仍然需要每2年递交一次材料。
2010年9月1日前注册的机动车,是否可以在今年9月1日新政策出台后再验车?
解读:时间截点在2010年9月1日后进行机动车注册的车辆,可享受该政策。但在这个时间截点之前,已经进行机动车注册的车辆(二手车过户的不算),不能享受新政策。而且机动车检验可以提前三个月进行,但不可以延后,如被交警发现,或被年检摄像头拍下,要进行扣3分200元的处罚。
编辑一句话总结:不在免检范围内的别忘记验车时间,新政策在这个方面没有任何变化。
目前现有的预约验车,是否还将延续?
解读:虽然有些机动车不在免检范围内,但目前某些城市现行的预约验车功能,将在今后的检测机构中发挥更强大的效力。2015年5月1日前,所有的检测机构都将接入联网监管平台。并将推行机动车预约检验,开设互联网、电话等方式预约检车。开设预约通道和窗口,减少排队等候。
编辑一句话总结:即便超过6年的免检车辆,也可以在车辆年检前进行预约,走预约通道和窗口,今后的验车流程将更加便捷。
《意见》共有18条,除了免检外,还有哪些和机动车所有人息息相关的?
解读:机动车异地检验,是本次《意见》中提到的一个惠民政策之一。在异地使用车辆,每隔1、2均需要进行一次年检。以往的年检十分麻烦,但新政规定,地市范围内机动车所有人可自主选择检验机构检验。2014年12月31日前,将完成异地检验的推广工作,试行机动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所以年底前异地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省去验车的奔波之苦。
编辑一句话总结:年底前,异地用车的人就可以在用车当地进行车检了。
全文总结:综合以上《意见》内提出的众多问题,目的显而易见,是为了减少机动车检验机构流于形式,收取额外费用,并开放了准入机制,提倡社会上有条件的机构进行注册。这次《意见》给编辑的感觉是为民办事实的意愿是坚决的,免检确实能在某些地区省去很多麻烦,节省很多费用;并今后在大中型客车和货车,还有一些排放不合格的车辆上,都不太容易蒙混过关了,检验人员今后也将承担检验的连带责任。希望在9月1日出台的实施细则更细化,让便民的更便民,让该严格的地方更严格。
对于政策内提到的所有方面,编辑进行了简短通俗的解读,希望您能一看就明白。
1、加快检验机构建设,简化审批流程,加快新机构审批进度。
2、检验人员今后将承担检验法律责任。
3、禁止政府部门开办检验机构,下属机构及连带亲属子女也不允许。
4、规范检验机构审批程序,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5、系统联网监管,检测工位安装视频、实现检测数据实时采集,2015年5月1日前,须全部接入联网监管平台。
6、新年检标志将采用新样式,并将注明检验机构名称。
7、检验机构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检验项目,不得篡改或伪造检测数据。
8、将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作为检验重点,在源头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方面的效能。
9、接受群众监督,检验机构应在明显区域公布检测流程、人员姓名和照片、纪律要求、举报投诉电话等。
10、所有新出厂的轿车和其他小型客车,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前免于检验。
11、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
12、试行机动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
13、推行机动车预约检验。开设互联网、电话等方式预约检车。开设预约通道和窗口,减少排队等候。
14、简化检验工作流程。不在统一检验机构的,不得强制先进行环保检测。
15、推行周六日、节假日检验机构不停休制度,实行延时检验服务。
16、严格查处违法违规检验,检验机构如被认定出具虚假检验结果,将进行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17、自2015年5月1日起,不使用全国统一的监管系统的,公安交管部门不核发检验台格标志。
18、经鉴定,死亡交通事故涉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将严格倒查检验机构的检验情况,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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