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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用充电宝给手机充电,过热自燃引发大火车辆烧成壳

热点关注 时间:2014-06-19 作者/发布人:科杰在线 点击:5073
QQ截图20140618144020

  6月16日20时40分左右,包头市陈先生驾车由东向西行驶致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原铁三小门口时,闻到车内有淡淡的煳味,以为是车外传进来的,他没有太在意。大约20时42分,他听到车后排座位上传来声响,并看到烟雾和火光。情急之下,陈先生拨打了110报警。巡特警9中队民警、消防官兵和交警陆续赶到救援,经过20多分钟,火被扑灭,此时车已烧焦了。
  
  陈先生介绍,他在车后放了一个移动充电宝,正在给手机充电,听到响声回头看时,发现充电宝的位置着了火,他赶紧把手机拔了下来。
  
  在陈先生车后行驶的面包车车主王先生说:“事发时他(陈先生)突然不断地踩刹车,我看到车里隐约有烟。车停下后,火越烧越大,还能听到噼噼啪啪的声音,挺吓人的。”

充电宝频频变“充电爆”,监管缺失,莫贪便宜

  现在人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到哪儿都得带着,也就总会碰到手机、电脑没电没地方充的问题。人们有需求,就有产品来满足。充电宝,号称是可移动的电源,把它充满了电带在身边,就可以随时随地给手机、电脑充电了。这么方便,当然吸引了很多人来买。然而,在带来方便的同时,充电宝自燃、爆炸等现象也时有发生。究竟是谁,让充电宝成了“充电爆”?
  
  使用寿命低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绝大多数消费者对于充电宝并无品牌意识,“便宜”“电量大”成为选购的主要因素,电容量在1万毫安左右的充电宝销售量最大。
  
  “随时看微信、刷微博,没事看电影、玩游戏,手机的电量用得很快,必须常备充电宝。”家住回民区景泰花园的杨砚说,她已经买过4个充电宝,每个充电宝的使用寿命都不到半年。“之前买过300多元的充电宝,用了半年就充不进电了,此后我就买100元以内的充电宝,使用效果差不多,坏了也不心疼。”杨砚认为充电宝是个损耗品,没必要买质量太好的。
  
  在颐高数码广场,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向商家小崔咨询,小崔推荐“小米”“品源”等品牌,这些充电宝的电容量多在1万毫安以上,价格与电容量大小成正比,最大电容量可达2.38万毫安,售价110元。“充电宝本质上就是一块移动锂电池,一般来说,电容量越大,买的人越多。”小崔表示,充电宝原理简单,至多充电300次就达到使用寿命,很多顾客使用时比较随意,不是过度充电就是长期放置不用,导致充电宝使用寿命严重缩短。
  
  “一样品牌和规格的充电宝,在实体店可能要贵至少50元左右,我一般上淘宝买。”杨砚说,她不仅自己在淘宝上买过3个充电宝,还帮同事、妹妹买过。
  
  在中山东路一家手机专卖店,记者看到,一个1万毫安的充电宝售价近400元,一个2000多毫安的充电宝售价150元左右。“这些充电宝都是三星、苹果认证的品牌,价格自然贵一些,毕竟质量上有保障。”店员说。
  
  在淘宝网搜索“充电宝”,共有53万余个在售产品,2元的“特价迷你充电宝”到近万元的“超大容量移动电源”,主流品牌超过80个,其中售价在50元左右的充电宝销量最大。记者点开一款30天内卖出了15万件的充电宝链接,发现该充电宝自称是大牌工厂代工,并无正规产品认证。
  
  “网上那些几十块还包邮的充电宝根本不可信,很有可能是山寨货……”据商家小崔介绍,飞毛腿、小米、西诺等牌子,厂家原来生产手机电池,生产线和技术信得过,质量好;还有一些国内代工厂,类似于“外贸原单”“外贸跟单”,有些品质和大牌充电宝质量一样,就是不贴品牌。还有一种是山寨高仿,号称电容量高价格低,但用不了两个月就坏了……
  
  身边的不定时炸弹
  
  据了解,优质品牌充电宝采用高级聚合物电芯,比市面上的锂电池成本多近百元,而部分小生产商采用二手、翻新的锂电池,极易导致充电宝发热、膨胀,甚至爆炸。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首府市场上热销的充电宝,以锂电池为主。
  
  家住赛罕区学府花园的刘萌经常出差,需要充电宝为手机电池续航。之前,刘萌在淘宝网上买了一个80余元的充电宝,该移动电源在充电时外壳滚烫。“担心出现意外,我就再没用过。”刘萌说。
  
  无独有偶,刘萌的同事小薛也买了一个充电宝,充电时闻到一股焦糊味,发现时电源线已经烧断。同时,经充电宝充电后的手机也频频出现问题,不是过热发烫,就是电池无法充电。
  
  此前,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一充电宝在机场安检时忽然爆炸;深圳地铁4号线因充电宝爆炸停驶半小时……这些变身“充电爆”的充电宝,为市民日常生活,带来不少安全隐患。
  
  坐飞机允许随身携带
  
  “手机移动电源(充电宝)相当于锂电池,根据相关规定,可以随身携带但不能托运。”5月20日,记者向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客服人员进行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如今充电宝已经成为人们旅行时不可或缺的物品,但许多旅客并不了解相关规定,将充电宝放到行李中进行托运,这会为旅客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1年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的通知》,超过100Wh(瓦特小时)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另外,工作人员提醒旅客,即使是在规定范围内但没有任何标注的充电宝,也不允许携带登机,对相关规定不了解的旅客,建议在乘机前向工作人员咨询。
  
  尚无生产标准
  
  “充电宝属于新生产品,属于市场先行,标准后行,目前国家对此尚无明确的产品生产标准。”自治区电子信息产品质量检验院总工程师梁文介绍,此前上海市曾对市场上的充电宝进行抽检,采取的是比照产品标准。
  
  “充电宝电压不稳定,而手机充电需要5伏左右的电压,如果电压过大,极有可能对手机造成损害。”梁文认为,充电宝电容量越大,发生漏电危险时,带给人体以及财物的损害就越大。
  
  “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国家标准,提高充电宝行业的准入门槛。”梁文建议,由于市场上充电宝多为锂电池,消费者在使用时,需参考说明书采用正确使用方法,避免长时间充电,并保持产品存放于干燥处,远离易燃和腐蚀材料,如发现电池鼓胀、漏液或有异味,应立即停止使用。
  
  购买时别贪便宜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合格产品必须有中文厂名、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产品说明书,必要时还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说明等,凡上述要求缺少其中之一,均可视为“三无产品”。采访中,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在购买电子产品时,一定要查看产品是否有质量合格证和厂名、厂址等相关信息,没有任何标识的,一定不要购买,如果不慎购买了有质量问题的三无产品,消费者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
  
  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监督部主任樊树林建议,充电宝使用、放置不当,就可能出现爆燃的危险,消费者在购买充电宝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认准有“3C”认证的产品。樊树林说:“消协之前也接到过关于充电宝有质量问题的投诉,很多消费者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在街边小摊点购买了不合格产品,由于小商贩的流动性,当发现问题再回去寻找时,很难找到相关人员,消费者协会也无法受理投诉。因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充电宝时,尽量选择正规的场所和大品牌,同时,要保存好相关的消费凭证,以方便发现问题后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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