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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男子被交警拦截,作死纠结驾证又被查出其有双户口
热点关注 时间:2014-08-07 作者/发布人:科杰在线 点击:1206
一男子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被查扣,民警在信息比对中惊奇地发现,该男子不但无证驾驶,而且还有两个户口身份。
昨日13时30分许,曹爱某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沿北垣街由东向西行驶至兴安路公铁立交桥桥南路口时,被新城区交管大队一中队执勤交警查获。
交警将曹爱某带回大队核查人员信息,经查询得知,该男子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在我市打工,有D本,累计违法记分14分,当前状态违法未处理、超分、停止使用驾驶执照并注销。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就在交警对曹爱某办理行政拘留手续时,他坚持说自己有C1驾驶证,并通知家人把驾驶证、身份证送到交管大队。经核实,曹爱某家人送来的驾驶证上面的名字与注销的驾驶证一致,但身份证号与原号码后四位不一样,户籍地址也不一样。曹爱某现户籍地址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于2011年5月23日在呼市车辆管理所领取C1驾驶证,现状态正常。
交警通过户口信息查询,调出曹爱某两个不同的人口信息,经交警核实和本人确认,两个户口信息都是曹爱某同一人。在交警的询问下,曹爱某说出了事情的原委:曹爱某于2005年4月26日在原户籍地乌兰察布市兴和县领证D本,2011年4月26日驾驶本因超分、未年检被注销。后因户口迁移,原户籍未注销而造成双重户口的事实。之后,曹爱某利用新身份证又取得了新的驾驶执照。
新城区交管大队民警查证了事实后,对曹爱某作出撤销行政拘留,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对其重新作出罚款1000元,记满12分,扣留机动车及暂扣驾驶证的强制措施。对其的双重身份,新城区交管大队通过发函要求原户籍地予以注销。
昨日13时30分许,曹爱某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沿北垣街由东向西行驶至兴安路公铁立交桥桥南路口时,被新城区交管大队一中队执勤交警查获。
交警将曹爱某带回大队核查人员信息,经查询得知,该男子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在我市打工,有D本,累计违法记分14分,当前状态违法未处理、超分、停止使用驾驶执照并注销。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就在交警对曹爱某办理行政拘留手续时,他坚持说自己有C1驾驶证,并通知家人把驾驶证、身份证送到交管大队。经核实,曹爱某家人送来的驾驶证上面的名字与注销的驾驶证一致,但身份证号与原号码后四位不一样,户籍地址也不一样。曹爱某现户籍地址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于2011年5月23日在呼市车辆管理所领取C1驾驶证,现状态正常。
交警通过户口信息查询,调出曹爱某两个不同的人口信息,经交警核实和本人确认,两个户口信息都是曹爱某同一人。在交警的询问下,曹爱某说出了事情的原委:曹爱某于2005年4月26日在原户籍地乌兰察布市兴和县领证D本,2011年4月26日驾驶本因超分、未年检被注销。后因户口迁移,原户籍未注销而造成双重户口的事实。之后,曹爱某利用新身份证又取得了新的驾驶执照。
新城区交管大队民警查证了事实后,对曹爱某作出撤销行政拘留,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对其重新作出罚款1000元,记满12分,扣留机动车及暂扣驾驶证的强制措施。对其的双重身份,新城区交管大队通过发函要求原户籍地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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