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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拟禁止银行向未成年人发放信用卡
行业动态 时间:2010-08-12 作者/发布人:pc354 点击:887
信用卡未激活不得收费
此前,有银行在用户未激活信用卡的情况下,还收取年费。记者发现,《办法》里明确规定了信用卡未经持卡人激活,不得扣收任何费用,但不包括持卡人以书面、客服电话录音、电子签名方式单独授权扣收的费用以及换卡时已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银监会表示,《办法》将禁止对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卡(附属卡除外),并从初始额度、调整额度、落实第二还款来源、充分告知、用卡教育等方面保护年轻消费者和学生消费者。
去年,银监会曾下发通知,禁止银行向未满18岁的学生发信用卡,给已满18岁的学生发卡,要经由父母等第二还款来源方的书面同意。
不当催收行为被禁止
“交易凭条必须对卡号进行部分屏蔽;商业银行及其合作机构不得超过业务需求存储信用卡相关信息。”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而未经书面授权,商业银行将不能把持卡人、特约商户等信息用在本行信用卡业务以外其他途径。
目前,商业银行发行的信用卡总量已达到1.85亿张;仅2010年上半年,信用卡交易量就达到了2.2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0.73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