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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厦门等多地将继续执行楼市限购令

国内新闻 时间:2011-01-03 作者/发布人:pc354 点击:1021

曾注明商品房限购政策“有效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的福州、厦门等部分城市日前决定,将顺延执行此项政策。业内人士及专家表示,政府继续“给力”限购在意料之中,而要切实缓解楼市反弹压力,则亟待扩大楼市供应。

“限购令”首次登上房地产调控舞台是在2010年4月底北京出台的“国十条实施细则”中,随后有多个城市跟进出台了限购政策。其中,福州、厦门、海口、温州等部分城市在这项政策中都注明了“有效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


在过去的一年里,“限购”加上“限贷”等调控组合拳很大程度上抑制了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的成交量。“但应引起注意的是,福州的房价并没有稳住,不少楼盘售价一涨再涨。部分原因是,大家都在等着政策到期后成交量的反弹。”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阿忠说。

“限购令”的顺延执行给开发商泼了一盆冷水。去年底,市场形势似乎逐渐“暖”了起来,福州、厦门等地不少开发商借着限购即将解禁之机,纷纷推出大批新房源,同时打出岁末优惠牌,打算提前“捂热”春节楼市。

业内人士指出,如果“限购令”真的被解除,楼市大幅反弹的可能性就会很大。目前,限购城市不仅面临着量的反弹压力,房价也存在上涨的冲动。为避免楼市调控遭遇这种尴尬的局面,地方政府除继续“给力”限购政策外,还须切实扩大楼市供应以及调整供应结构,继续加大保障房的建设和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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