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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管局原副局长陶校兴受贿1045万案开庭
国内新闻 时间:2011-02-21 作者/发布人:pc354 点击:1252
上海房地局原副局长陶校兴(资料图片)
(上海)市二中院上午开庭审理市房管局(原)副局长陶校兴案,公诉人指控陶受贿财物1045万余元。新华社记者 杨金志 报道
陶校兴被控受贿财物1045万 家属情绪失控被带出场
另据新民网报道: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陶校兴涉嫌受贿案今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2月21日,新民网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到,陶校兴被指控受贿人民币328.5万元,美元3万元,港币50万元,在建商铺一套,卡地亚手表一块,合计人民币1045万余元。
现年60岁的陶校兴,双鬓白发明显可见,被法警带出庭时身穿黑色夹克,比起此前公布的“军大衣照”,精神了不少。陶校兴被法警带上庭时,旁听席一位情绪激动的中年女士当庭痛哭,几度站立都被身旁亲友按住,法官给予警告后无果,命法警将其请出法庭,并告知情绪稳定后可去分会场继续听庭。
新民网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到,陶校兴没有委托律师,也拒绝了法院指定的律师。在法庭上,陶校兴说,辜负了组织和人民,希望改造自己重新做人。陶校兴当庭表示犯罪事实都是自己主动交代,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也无异议。
起诉书显示,2000年4月至2008年10月,陶校兴利用职务便利,分别收受孙镇跃、顾纪兴、杨德兴、徐雪青等人,人民币328.5万元,美元3万元,港币50万元,在建商铺一套,卡地亚手表一块,合计人民币1045万余元。
据悉,陶校兴是近年来第三个落马的上海房地产系统官员,在他之前落马的有上海市房地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朱文锦,以及陶曾经的直属上司副局长殷国元。这两人都是因滥用职权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死缓,其中殷国元被认定受贿3671万元,有相当比例来自于低价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