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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上市房企融资闸门尚未打开
行业动态 时间:2011-04-16 作者/发布人:pc354 点击:1426
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郑莉昨日在沪表示,目前对所有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上市公司的再融资申请,都需要征求国土资源部的意见进行审核,对于房地产上市公司融资的“闸门”没有打开。
郑莉是在4月15日出席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上海证监局主办的“上海多层次蓝筹市场建设”论坛上作出以上表述的。值得关注的是,郑莉同时指出,为配合国家产业政策,房地产和产能过剩行业的再融资审核增加了发改委和国土部审核环节,因此效率较低,证监会正在考虑,在符合国家产业和调控政策的前提下,适当减少对外征求意见的环节和公司家数。
房企融资审核将适当减少对外征求意见
对于房地产企业的再融资问题,郑莉表示,目前所有涉及房地产业务的融资申请,都要征求国土资源部的意见,而如果发行人将房地产业务剥离、转让或者是销售完毕注销掉的话,可以除外。此外,产能过剩行业的再融资申请也需交发改委进行审核。
但是,郑莉坦言,在落实调控政策的同时,也付出了一定的代价,那就是审核效率比较低。据郑莉表述,从递交申请到获批,少则一两个月,多的一年了都没有获批。“从实际执行情况看,现在有好多企业滞留在发改委和国土资源部。”“我们也在考虑,在符合国家产业和调控政策的前提下,适当减少对外征求意见的环节和企业家数。”
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郑莉表示,去年确实曾有25家申请股权融资的房地产企业获得了国土资源部的核准,“但是这些企业多多少少都有些法律问题,因此最终也没有核准。在这之后,应该就没有房地产企业获核准了。”而对于何时能开启融资闸门,郑莉表示目前尚没有消息。
据据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的“2011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研究”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经营现金流净额均值再次由正转负,-5.1亿元的均值接近2008年的水平。
鼓励银行优先用利润补充核心资本
当天郑莉也谈到了商业银行的相关审核事宜。
郑莉指出,在分行业监管上,证监会主要对商业银行和国家重点调控行业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
由于商业银行的融资规模比较大且融资时间都比较集中,“在和银监会进行多次沟通后,基本达成共识。”郑莉介绍道,商业银行进行再融资的顺序,首先是加强商业银行内部的积累能力,优先将可分配利润用于补充核心资本;其次,强调股东的持续注资责任,鼓励上市银行优先采取配股的方式;在有条件补充附属资本时,应首先使用附属资本来满足资本需求;最后才是定向发行和适度公开增发。
“目前这种融资原则还会保持一段时间。”郑莉说道。
目前,上市商业银行正掀起自2010年1月份之后的又一次再融资大潮。据彭博社本周四援引监管机构消息人士的话称,至2016年,中资银行或需股本融资8600亿元,以符合监管规例。
就在昨日,招商银行发布公告称,计划寻求股东批准授权发行新股(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等各种方式)以及债券,授权融资计划达到数百亿元。上述授权议案将在5月30日举行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此举将为招商银行未来进一步再融资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