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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出售用户信息拟最高罚3万,遭网友吐嘈

行业动态 时间:2013-04-12 作者/发布人:科杰在线 点击:1330
工信部:出售用户个人信息拟最高罚3万

  昨日,记者从工信部获悉,近日工信部对外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用户信息,不得出售和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户信息,违者很可能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金,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该规定所指的用户个人信息包括: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集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用户的信息,包括用户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等身份信息以及用户使用服务的号码、账号、时间、地点等日志信息。
  
  《规定》称,未经用户同意,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应当明确告知用户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留存信息的期限,查询、更正信息的渠道以及拒绝提供信息的后果等事项。
  
  《规定》称,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及其工作人员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户信息将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友对此新闻的吐嘈:

  网友刘宝华:这一卖肯定不是只卖一个用户,不是只赚3万的问题,如果赚几十万上百万最多也只罚款3万的话,我看卖用户真值!
  
  网友滕立勇:如果卖100w,罚3w。我要有个人资料,我也去卖。犯罪成本如此低,能起到什么效果?最大的效果估计是给了倒卖个人信息以合理化,同时相关部门又创收,互利共赢啊!再回头看看受害的老百姓们,我不说了……
  
  网友黄邦勇帅:中国式罚款一般不起作用,罚3万,人家一个信息卖一千,卖30个就赚回本钱了,结果就像现在的违规企业一样,罚了之后继续违规,发3万有毛用,泄露一个罚30万,10个就300万可能还有笑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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