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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官员称无法明示所有钱款去向,谁污蔑考虑起诉

热点关注 时间:2013-04-23 作者/发布人:科杰在线 点击:827
  民政部昨日公告要求,为“4·20”芦山地震开展募捐的公益慈善组织及接收捐赠单位,须向社会公布捐赠人权利义务、资金详细使用计划和成本预算。该公告旨在规范地震后全国各界涌现的募捐热潮。
  
  使用捐赠资金应考虑灾区需求
  
  民政部特别强调募捐信息的公开透明。
  
  公告要求,已开展募捐活动的公益慈善组织和接收捐赠的单位,应按照《民政部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若干规定(试行)》、《民政部关于完善救灾捐赠导向机制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布捐赠人权利义务、资金详细使用计划、成本预算;定期公布详细的收入和支出明细,包括捐赠收入、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款物、与所开展的公益项目相关的各项直接运行费用等。信息发布以各自的网站作为主要渠道,并保证信息长期可查询。
  
  公益慈善组织接收的捐赠资金,则要按照捐赠人的意愿、灾区应急救灾和恢复重建需求使用。
  
  应急救灾阶段应主要用于抢险救援和保障受灾群众生活需求;计划用于灾后恢复重建的,要在灾区重建规划框架内,统筹灾区需求和捐赠者意愿,承建或认建重建项目,将资金投向困难多、需求大的重灾地区。
  
  单位捐款可通过民政部门转交
  
  募捐资金怎样对口转交?民政部的公告提出:中央部门、单位的捐款,可通过民政部转交四川省民政厅;非灾区地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捐款,可通过同级民政部门逐级汇缴至省级民政部门,由省级民政部门转交四川省民政厅,及时用于抗震救灾工作。
  
  民政部同时承诺,将要求四川省民政厅做好捐赠统计报送工作,定期公布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监督。
  
  公告还向社会发出呼吁:个人、单位有向灾区捐赠意愿的,提倡通过依法登记、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慈善组织和灾区民政部门进行,捐赠以资金为主;有捐赠物资意愿的,应提前与灾区确认需求后再实施,避免资源浪费。
  
  ■相关新闻
  
  中国红十字会
  
  地震每笔捐款都将动态公示
  
  昨天,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承诺,对芦山地震的每笔捐款,都将在其官方网站上动态公示。
  
  对于公众更关注的善款用途等内容,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王海京坦言,目前还无法做到每一笔捐款的去向都详细公示,但红总会争取做到,对调拨灾区的每一笔资金的用途,购置救灾物资的单价、数量、运输费用等成本,都分阶段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芦山地震发生后,红十字会的救灾和募捐行动,都遭受极大质疑。王海京说,红十字会在全国,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系统,一些工作人员工作不规范导致的问题或误解,群众指责质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都会高度关注,认真调查回复,责令相关地方红会或红十字工作人员尽快改正。
  
  但对于无中生有的中伤诋毁,王海京说,“目前最大任务是救灾,我们暂不去理会,但对特别恶意的诬陷造谣,中国红会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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