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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信息泛滥,诈机案依刑案立案侦查 从重从快打击

热点关注 时间:2013-05-22 作者/发布人:科杰在线 点击:762
  27岁的王某,因赶不上飞机谎称机上有炸弹。4月22日,王某因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广州白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针对近日多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案件,公安部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对于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的行为,各地公安机关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从重从快打击,严格按照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不得以治安管理处罚等形式降格处理。
  
  诈机案须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连续发生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公安部日前发出《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对于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的行为,各地公安机关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从重从快打击,严格按照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不得以治安管理处罚等形式降格处理。
  
  多起涉案嫌犯已被控制
  
  公安部称,近日多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案件目前全部告破,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被公安机关控制。
  
  通知称,民航是国家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承担着运输旅客和物资的重要职责,近期接连发生多起犯罪嫌疑人给有关部门打电话,“谎称”飞机上有炸弹的案件,造成多架次航班紧急备降或长时间延误,严重扰乱民航飞行和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给广大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律师
  
  “诈机案一般最高4年刑期”
  
  记者了解到,对于此类诈机案件,因其影响大,警方一般都会按照刑事案件立案处理,检察院、法院也多以刑事案件来起诉和审判。
  
  去年8月30日,湖北襄阳人熊毅在得知债主熊某即将从襄阳乘坐飞机到东莞向其索债后,拨打深圳机场的客服投诉电话,谎称当天从襄阳飞往深圳的深圳航空公司ZH9706航班上有爆炸物。为此,ZH9706航班紧急备降武汉天河机场。
  
  去年12月,该案一审在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宣判。法院认为,熊毅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但没有达到“造成严重后果”程度,故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称,根据以往的审判实践,此类诈机案件最高刑一般为4年。警方很少以治安管理处罚罪名降格处理,此次公安部专门下发通知强调旨在对此类案件起到震慑作用。
  
  本报记者邢世伟
  
  ■事件回放
  
  ●5月15日上午一男子先后六次拨打西安、兰州、南京等地机场电话,编造虚假炸弹信息,致使深圳航空、东方航空、吉祥航空等3家航空公司共计5架次航班返航、备降或推迟起飞。这一事件最终被证实系一人所为。16日凌晨3时15分,犯罪嫌疑人王某亮在东莞一处租屋被警方控制,距他拨打威胁电话仅19小时。
  
  ●5月17日下午一男子相继给北京、重庆等地110报警服务台打电话,谎称北京飞往上海、重庆飞往上海、广州飞往上海等客机上有炸弹。经江苏警方快速查证,此为虚假恐怖信息,43岁的江苏盐城籍犯罪嫌疑人季某在作案后不到两小时即被当地警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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