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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网购手机买到假货,淘宝说不管我事别找我

时间:2015-12-01 | 栏目:热点关注 | 来源:不详 | 编辑:蝌索窝pc354.com | 点击:912 【点击复制链接】

  消费者常女士从淘宝网站购买了一款三星手机,卖家在页面宣称手机是 " 正品大陆行货 ",可常女士在使用一个月后,手机就开始自动关机,再也充不上电。让常女士意外的是,她去三星售后维修时竟被告知手机是假货。
 
  她要求按照消法假一赔三,卖家只同意退货。联系不到商家的常女士只能将淘宝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东城法院昨日开庭审理此案。
 
  " 正品 " 手机无法充电
 
  常女士诉称,2013 年 6 月 14 日,她在淘宝网卖家 " 公道手机 "(旺旺名 " 今日靓相 a")处购买了一部三星 I9300 手机,手机价格为 2280 元,淘宝网同时提供 171.6 元的保险增值服务,最终常女士合并支付 2451.6 元。卖家邮来手机,附带一张由深圳市平慧仪贸易有限公司开具的发票。不料使用手机一个月后,就陆续出现各种故障," 先是频繁出现手机自动关机,后来干脆充不上电了。" 常女士将手机拿到三星售后维修服务点," 他们说这手机连水货都不是,就是假货。" 常女士表示。
 
  查询显示手机为假货
 
  常女士将手机后盖内部的验证码输入工信部网站查询,得到的查询结果为 " 该手机为假 "。她立即与淘宝卖家联系,对方表示可以退货。常女士将手机寄回,十几天后得到退款。
 
  她认为,既然卖家公然售卖假货,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她有权索赔三倍赔偿,于是将卖家售卖假手机一事向淘宝客服投诉,不过令她没想到的是,淘宝以 " 同样问题已有其他买家投诉过 " 为由关闭了常女士的投诉渠道。
 
  淘宝不同意诉讼请求
 
  开庭中,淘宝代理人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他辩称,淘宝只是交易平台,并不是商品的直接销售方,责任不应当承担。
 
  不过常女士称,当时她支付的 2451.6 元的钱款中,手机款是 2280 元,其余的 171.6 元是向淘宝购买的增值服务,所以在该笔交易中,淘宝也是交易方之一。" 作为电商平台,淘宝没有尽到事先审核和事中监督的义务,理应承担连带责任。" 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