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1 日下午,就网传陕西汉阴县安运公交公司取消老年人免费乘车优惠一事,公司法人胡劲松向上游新闻(全国爆料热线:17702387875)记者表示:汉阴县城办老年证享受免费的老年人成倍增长,常年巨额亏损导致公交公司已难以生存。
不过,陕西省汉阴县委宣传部回应上游新闻时表示:从汉阴县交通局了解到的情况显示,没有 " 取消老年人免费乘车 " 一说。
因亏损无力承担老年人免费,公交公司通知取消优惠?
20 日深夜,网友 @共同关注的腾讯微博里贴出一张《关于取消老年证免费乘车的通知》图片。
通知由汉阴县安阳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发布,称:" 由于公交公司从开班至今持续巨额亏损,已无力承担老年人免费乘车,经公交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从 2015 年 12 月 24 日起取消老年人持证免费乘车,待公交公司经营情况有所好转后再行恢复。"
上游新闻(全国爆料热线:17702387875)记者发现,21 日下午,相同内容的通知图片也在百度贴吧 " 汉阴吧 " 里出现。图片信息显示,一张应该是拍摄于公交车内,另一张应该是站台上的站牌广告栏里。
" 通知 " 迅速引发网友热议,质疑声居多:@子非鱼发问道,好像由很多老年人乘车似的;@谢远珍称,公司借老年人开刀,估计是补贴问题;另有网友继续追问:政府的补贴在哪里?贴吧网友 " 依然魔法袋 " 直言:难道政府民生工程、惠民政策落实不下去了?
也有网友对此表示理解,@属虎的老邓就表示,县级的公交车实行老年人免费不现实。@为有暗香来的补充道出了个中原委:" 我们(年轻人)总是很忙,县城很小,等公交的时间,我们的电瓶车已飞奔到了。所以,公交都是老人小孩比较多。"
县城公交仅开班两年,物价局文件称:65 岁以上免费
汉阴县隶属陕西省安康市,位于陕南秦巴山区,面积 1365 平方公里。
总人口数超过 30 万的汉阴县,直到 2013 年底才有了第一条公交线路—— 2013 年 12 月 25 日,由安运集团投资控股的汉阴县安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正式开班运营。
公开资料显示,安运集团始建于 1958 年,由原国有安康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整体改制而成。2013 年下半年经汉阴县公开招商获得汉阴县城区公交客运经营权,同年年底开通 1 路公交车。
上游新闻记者从汉阴新闻网查询到,汉阴县物价局先后两次就该县公交车票价作出批复,两次都就老年人乘车问题作出说明。
其中,2013 年 12 月 20 日《关于对我县 1 号公交车线路票价(试行)的批复》称 " 残疾军人、65 岁以上老人(持有效证件)和 1.20 米以下儿童乘车应予以免费 ";2014 年 12 月 25 日《关于我县 1 号、2 号公交车线路票价 ( 试行 ) 的批复》表示 " 继续对残疾军人、65 岁以上老人 ( 持有效证件 ) 和 1.20 米以下儿童乘车予以免费 "。
不过,两次批复文件均提及 " 此票价标准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满后,按照定价程序向我局申请正式票价。"
老年证人数翻了两番,公交公司称亏损 300 万难以为继
12 月 21 日,上游新闻(全国爆料热线:17702387875)记者联系上汉阴县安运公交公司法人胡劲松。他证实,公交公司的确发出了这样的通知,但 " 还没有实施 "。
胡劲松坦言,公交公司两年以来投资 1000 万,目前亏损近 300 万。" 我们做这个公交项目的时候,县上办老年证的只有 4000 多人,公交项目上来后两年之内,老年证办理已经达到 1.7 万人了。" 由此核算,持老年证免费乘车的人数两年内翻了近两番。
" 公交车客流非常好,但就是巨额亏损。" 胡劲松说。以 1 路车为例,全线里程达 28 公里,核准票价仅为 2 元。
" 说是民生项目 ",但政府没有一分钱任何补助,两年持续亏损下来,公交车辆的保险费都交不起," 车都快停运了。"
胡劲松称,取消持老年证免费乘车的问题,公交公司也给交通局、老龄委、县政府打过报告,没有任何人回应。他透露," 通知 " 是肯定会实施的,即使可能违反《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的相关规定,因为 " 企业都生存不下去了 "。
不过,汉阴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在回应上游新闻记者时表示:从安运公交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汉阴县交通局了解核实的情况显示,并没有 " 取消老年人免费乘车 " 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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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两大办法规定:65 岁老年人乘公交车享优惠
据《华商报》2014 年 8 月 12 日报道,陕西省 60 岁以上老年人口有 557.87 万,占总人口的 14.83%。
但是,各设区市对老年人的优待政策各有不同。
以乘坐公交车为例,西安市规定:70 岁以上老人可申请办理乘车 IC 卡,可持卡免费乘坐公交车和限时段免费坐地铁;咸阳市规定,65 岁以上老人持省敬老优待证,不用再办乘车保险或公交 IC 卡就可以免费坐市内 8 条公交车。
不过,2014 年 12 月 29 日公布、2015 年 3 月 1 日正式施行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将陕西全省 60 岁以上老人的优待政策统一起来。
《办法》第 52 条规定:65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享有 " 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有关优待服务 ";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上游新闻(全国爆料热线:17702387875)记者梳理发现,《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相关规定,早在 2012 年就写入了《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
2012 年 3 月 29 日《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以省长令形式发布,自同年 5 月 1 起施行。其中要求:县级老龄工作机构,应当为户籍在本行政区域 65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持省优待证的老年人可享有免费进旅游景点、免费上公厕、就医时优先挂号检查等有待政策,以及城市政府规定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有关优待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