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女士 是池州人,去年底,她在4S店看中了一辆越野车,准备贷款购买。工作人员发现她在银行有不良信用记录,无法办理贷款。听了这话, 袁女士 顿时傻了眼,“我从来没在银行办理过贷款,怎么会有不良信用记录呢?” 袁女士 不放心,又专程从池州赶到合肥,在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查询了个人征信信息,“说我有一笔账没有归还”。
袁女士 随即向农行询问,被告知这笔业务是农业银行徽州路支行办理的,而且是以她名义办理的汽车贷款。 袁女士 说,她根本没有在农业银行办理过这笔 贷款业务 ,由此产生的不良贷款记录及相应后果当然不能让她承担。因此, 袁女士 多次要求农业银行删除这条不良记录,但并未如愿。
【诉讼】要求道歉对方却称非故意
袁女士 向庐阳区法院提起诉讼,将农行安徽省分行告上了法庭。 袁女士 诉称,农行安徽省分行在发放贷款时根本没有尽到基本审查义务,导致自己的名誉受损,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 袁女士 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删除原告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的不良信用记录;判令被告在省级媒体上向原告书面道歉。
昨天下午,庐阳区法院审理了此案。农行安徽省分行表示,自己作为案件主体是不适格。被告代理律师称,农行安徽省分行作为一级管理机构,不是具体的侵权人, 袁女士 应当以具体的业务支行作为被告进行起诉。此外,农行安徽省分行称,自己并无主观故意,也没有对外进行公告,征信不良记录仅是在银行内部使用, 袁女士 要求的书面道歉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谁偷了她的身份信息
袁女士 的身份信息为何会被冒用? 袁女士 的代理律师蒋凯称,通常情况下,市民向银行办理贷款,应该在贷款协议上签名,可是根据征信材料等显示,向农行办理 贷款业务 的是东至县一家汽贸公司。对于这个公司, 袁女士 表示并不清楚,“我之前没有在这里办过业务,身份证也没外借过”。昨天记者查询获悉,这家汽贸公司的营业执照已经被吊销。庭审中,农行安徽省分行表示,原先已经处于呆账状态的那笔欠款,在正月初六(2月13日)已经被一家公司汽车销售公司还清了。农行安徽省分行表示,在还清贷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不良记录会消除。不过,庭审当天,登记在 袁女士 名下的不良记录仍未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