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小区17楼弱电井起火,浓烟滚滚,一辆商务车停在消防通道上,6辆消防车受阻火现百米外。官兵扛着消防设备赶往灭火,3分多钟宝贵救援时间无奈延误,所幸火灾未造人员伤亡。
近日,这只出现在汉阳锦绣长江小区的“拦路虎”被消防部门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据悉,这是武汉市对个人占用消防通道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
消防车被堵在起火楼栋百米外
“这边浓烟滚滚,那边消防车近在咫尺,却进不来,看得人心急如焚。”今日,在汉阳区锦绣长江小区3号楼楼下,业主周先生向长江日报记者回忆7月25日14时30分许的那场火情,仍心有余悸。
长江日报记者看到,3号楼附近的小区道路宽约6米,左侧划有一排停车位,停满了私家车,剩余路面宽度超过4米,尚满足消防通道的净宽度不小于4米的要求。
周先生介绍,事发时,小区3号楼17楼疑似起火,大量黑烟冒出,弥漫附近多个楼栋,不少业主慌忙从家中撤离。几分钟后,6辆消防车抵达小区内,没想到,却停在了距离3号楼百余米的小区道路边,无法靠近。
此处,左侧停车位停满私家车,右侧禁停路面上,停着一辆悬挂粤港牌号的白色商务车,路面最窄处仅约2米,宽约2.5米的消防车无法通过。
官兵扛设备进火场
救援时间被延误3分钟
参与救援的汉阳区消防大队汉阳中队消防官兵赵兴告诉长江日报记者,事发后,6辆消防车、30余名消防官兵赶到事发现场。
“被挡住去路,我们急,小区业主更急,都在谴责占道私家车。”赵兴说,小区道路狭窄,没有掉头空间,倒车绕道也会消耗大量救援时间。消防官兵启动应急预案,兵分两路:一路从消防车上牵出200多米的消防水带往火场前进,一路扛着排烟机、移动照明灯等消防设备协助灭火。
进入3号楼2单元,消防官兵发现,此时,15、16、17楼弱电井均冒出浓烟,消防官兵耗时约5分钟将明火扑灭。所幸,时值下午,单元楼内人员不多,且疏散及时,火情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介绍,由于铺设水带、肩扛设备需要时间,挡道的商务车耽误了3分多钟的宝贵救援时间。
车主火灭后才现身
被开首张个人占消防通道罚单
“发现车辆占用消防通道,我们会第一时间劝离。”今日,小区物业一张姓工作人员告诉长江日报记者,当日12时许,物业保安在小区巡逻时发现商务车挡道,当即查询小区车辆登记信息,发现该车并非小区业主车辆,也曾尝试拨打114查询车主电话,同样未果。没想到,2个小时后便发生了火灾。该工作人员介绍,16时50分许,火情完全熄灭,交管部门赶到,正欲将该车拖走时,车主周某某才慢慢悠悠从旁边楼栋赶来。
长江日报记者从消防部门获悉,周某某在深圳经营一家制模厂。昨日,从深圳开夜车赶到位于锦绣长江小区的丈母娘家探亲,清晨6时许抵达后,一时找不到停车位,没多想,就将车停在路边,回家倒头就睡。
7月26日,认识到自己不文明停车的错误,周某某在《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分局消防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下名字,被罚款500元。消防部门介绍,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实施以来,我市对个人占用消防通道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仅罚500元是否过轻?
律师:若造成严重后果可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救援讲究争分夺秒,一秒钟的延误,都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人身、财产损失。”汉阳区消防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其中,单位违法,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法,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该负责人介绍,私家车堵塞消防通道妨碍灭火的事件时有发生,但绝大多数情况下,车主都会赶到现场移走车辆,消防部门忙于处置火情,很难兼顾现场执法。该起事件中,车主直到消防灭火结束,仍未现身,因而从严处罚,开出了第一张罚单。他提醒,下一步,将加大执法力度,呼吁私家车主文明停车,切忌阻塞消防通道。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华评说,消防安全重于山,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实属万幸。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若消防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显示与违法占用消防通道行为相关,还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追究相应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