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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险50万多吗?切,现在100万都嫌少了,赔不起

时间:2017-03-01 | 栏目:热点关注 | 来源:不详 | 编辑:蝌索窝pc354.com | 点击:710 【点击复制链接】

  随着浙江省统计局公布最新的浙江省人民生活统计数据,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伤残赔偿金等金额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也就是金额进一步提升。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伤残等级(赔偿指数)
伤残赔偿金(城镇) 伤残赔偿金(城镇) 伤残赔偿金(农村) 伤残赔偿金(农村)
一级(100%) 944740 874280 457320 422500
二级(90%) 850266 786852 411588 380250
三级(80%) 755792 699424 365856 338000
四级(70%) 661318 611996 320124 295750
五级(60%) 566844 524568 274392 253500
六级(50%) 472370 437140 228660 211250
七级(40%) 377896 349712 182928 169000
八级(30%) 283422 262284 137196 126750
九级(20%) 188948 174856 91464 84500
十级(10%) 94474 87428 45732 42250
死亡赔偿金 944740 874280 457320 422500
 
 
  备注:
 
  1.数据来源:浙江统计信息网
 
  http://www.zj.stats.gov.cn/tjgb/jmszgb/201702/t20170207_191229.html
 
  2016年浙江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37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0068元;
 
  2016年浙江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866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359元。
 
  2.计算方法:
 
  (1)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指数×20年;
 
  (2)60周岁至75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3)75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指数×5年。
 
  3.因侵权行为导致多处损害并构成不同伤残等级的,如何确定残疾赔偿附加指数?
 
  赔偿权利人多处伤残且伤残等级不同的,残疾赔偿附加指数按以下方式确定:以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为基数,属二级至五级的,每增加一处,增加附加指数4%;属六级至十级的,每增加一处,增加附加指数2%。存在一级伤残时,其它等级被吸收,不再计算伤残赔偿附加指数。附加指数合计不超过10%,赔偿指数合计不超过100%。
 
  4.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应如何确定?
 
  答: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地等因素综合判断。结合我省(浙江省)审判实践,受害人的户籍所在地在农村,但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的;受害人所在集体的土地被国家征收或者其承包的集体土地被国家征收的,致其无法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或者农村户口的未成年人,跟随父母在城镇居住生活,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生活消费地在城镇等情形,一般可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伤残赔偿金,与此有关的常见纠纷,主要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其他侵权纠纷案件。因此,随着残疾赔偿金金额的不断提升,在日常的生活或是商业活动中,风险日益增大。
 
  总之,包工头就不要乱包工程,更不要乱分包。作为甲方,一定要审查好承包商的资质,尽到自己的审查义务,避免出了工程款又损失了赔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