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造假者太狡猾 而是监管者不尽职 【快速复制本文链接】

    2020/9/4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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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央视新闻曝光贵州茅台镇假年份酒年份随意标、只放几滴老酒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当地的一些虚假年份酒商铺不但配有年份印章,几秒钟之内就能把酒的年龄延长10年甚至20年。只要买酒,包装盖章免费。在茅台镇方圆几十公里范围内,虚假年份酒已经形成了产业链。对此,仁怀市政府回应,报道播出后,当地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对辖区年份酒乱象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严肃查处年份酒乱象,规范酒类经营秩序。

  这样的新闻太刺激公众的神经了。那么这个问题能解决吗?小马飞刀持怀疑态度。

  造假使诈不是今人的发明。然而,在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繁荣活跃的时期,造假大军也如影随形,相应地表现出活跃的状态。这其中一个重要的现实原因在于制假成本低廉,而获利诱惑极大。如果我们对造假麻木不仁,熟视无睹,或者管控造假现象的刚性制约乏力,就会使造假者成为既得利益者而逍遥法外,甚至让人们把造假使假当作一种生活方式一种顺应环境的途径,这就太可怕了。小马飞刀为什么这样说?纵览近年来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规律:发现问题的不是相关执法部门,而是消费者,是媒体,往往是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危害之后,执法部门才猛然“醒悟”。不客气地说,我们一些地方的执法部门,存在“灯下黑”的现象,“看不见”自己地盘上的丑恶现象;不出死人之类的大问题,上级不批示、媒体不曝光,就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打击假冒伪劣,早已成为全社会共识。问题不在于要不要,而在于如何打假。有人说,问题出在是制假贩假者身上,这些不法商人漠视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见利忘义,背弃了诚实守信的经营道德;有人说,问题出在老百姓自己身上,谁叫你不提高警惕?谁叫你没有识假鉴假的能力来自我保护?这些说法都有道理。但是,在打假的过程中,有没有图形式、走过场的现象;有没有追求地方利益而置百姓利益于不顾的现象;有没有心慈手软而不敢除恶务尽的现象;缺乏“百姓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缺乏对百姓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被个人私欲左右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这一切,值得各位深思。

  造假不可怕,可怕的是监督部门习惯于替造假行为打掩护。弊之难去,其难在仰食于弊之人。市场出现的诸多问题都在折射监管的短板和软肋,都在清晰标示着行业自律和公众诉求之间的距离。法国作家罗曼·罗兰指出:“一切责任的第一条,‘不要成为懦夫’。”天下之事,成于负责,败于失职。一些地方造假售假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的治理,并不是犯罪分子有多么狡猾奸诈,而在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容忍甚至是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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